显示下一条  |  关闭

熊丙奇的博客

 
 
 
 
 
 

学生冒雨表演的“导演”是谁?

2012-1-15 8:14:00 阅读1136 评论2 152012/01 Jan15

1月8日,《温州晚报》刊登的一张图片,被人发到论坛后引发广泛批评。图片内容是2011年12月29日,温州市石坦巷小学举行“迎元旦·绿色安全行”主题活动,孩子们冒雨起舞,为台上穿着雨衣、有人撑伞的领导表演节目。有背后的牌子“为生命护航”相衬,网友纷纷点评“太讽刺”。 事发之后,该小学所在的温州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纪委协同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做进一步调查了解,责成教育部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对活动组织者、当事校长予以停职检查,同时感谢新闻媒体及广大网友的监督。1月10日下午,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及局长、党委书记林宣富通过鹿城教育网就“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一事公开致歉,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温州网1月11日) 温州鹿城区的处理,是十分迅速的,远远好过于那些明知有错,却死不认账的地方政府部门。但是,这一处理,却搞错了谁是主要责任人,忘了谁是这场演出的真正“导演”。 被停职的校长,是被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但是,我不认为他真有能力对此负责。在“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那张图片上,坐在主席台上的有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宣富,鹿城区政府教育顾问林可夫,市教育局学生处处长

活动,不组织学生不好,组织学生也不好。而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出了问题,被媒体曝光,学校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这也可称为为领导“分忧”。作为各种学生演出、迎宾活动的真正“导演”——教育主管部门——却置身之外。 要让教育家精神在学校办学中回归,首先要治理的应当是政府教育部门的行为。这是影响学校办学行为的最关键因素。在这起事件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官员,而不是学校校长。更重要是,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间的关系,让学校不是教育局的下属单位,学校领导不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下级,这样,学校才有自主办学的空间,也才能摆脱行政的影响,自然也就不会再上演拿学生做工具向领导献媚的荒唐剧情。18活动,不组织学生不好,组织学生也不好。而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出了问题,被媒体曝光,学校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这也可称为为领导“分忧”。作为各种学生演出、迎宾活动的真正“导演”——教育主管部门——却置身之外。 要让教育家精神在学校办学中回归,首先要治理的应当是政府教育部门的行为。这是影响学校办学行为的最关键因素。在这起事件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官员,而不是学校校长。更重要是,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间的关系,让学校不是教育局的下属单位,学校领导不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下级,这样,学校才有自主办学的空间,也才能摆脱行政的影响,自然也就不会再上演拿学生做工具向领导献媚的荒唐剧情。,《温州晚报》刊登的一张图片,被人发到论坛后引发广泛批评。图片内容是20111229日,温州市石坦巷小学举行迎元旦·绿色安全行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主题活动,孩子们冒雨起舞,为台上穿着雨衣、有人撑伞的领导表演节目。有背后的牌子为生命护航相衬,网友纷纷点评太讽刺  


事发之后,该小学所在的温州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纪委协同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做进一步调查了解,责成教育部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对活动组织者、当事校长予以停职检查,同时感谢新闻媒体及广大网友的监督。110日下午,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及局长、党委书记林宣富通过鹿城教育网就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一事公开致歉,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 1月8日,《温州晚报》刊登的一张图片,被人发到论坛后引发广泛批评。图片内容是2011年12月29日,温州市石坦巷小学举行“迎元旦·绿色安全行”主题活动,孩子们冒雨起舞,为台上穿着雨衣、有人撑伞的领导表演节目。有背后的牌子“为生命护航”相衬,网友纷纷点评“太讽刺”。 事发之后,该小学所在的温州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纪委协同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做进一步调查了解,责成教育部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对活动组织者、当事校长予以停职检查,同时感谢新闻媒体及广大网友的监督。1月10日下午,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及局长、党委书记林宣富通过鹿城教育网就“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一事公开致歉,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温州网1月11日) 温州鹿城区的处理,是十分迅速的,远远好过于那些明知有错,却死不认账的地方政府部门。但是,这一处理,却搞错了谁是主要责任人,忘了谁是这场演出的真正“导演”。 被停职的校长,是被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但是,我不认为他真有能力对此负责。在“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那张图片上,坐在主席台上的有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宣富,鹿城区政府教育顾问林可夫,市教育局学生处处长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温州网1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11日)


温州鹿城区的处理,是十分迅速的,远远好过于那些明知有错,却死不认账的地方政府部门。但是,这一处理,却搞错了谁是主要责任人,忘了谁是这场演出的真正“导演”。

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


被停职的校长,是被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但是,我不认为他真有能力对此负责。在“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那张图片上,坐在主席台上的有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宣富,鹿城区政府教育顾问林可夫,市教育局学生处处长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1月8日,《温州晚报》刊登的一张图片,被人发到论坛后引发广泛批评。图片内容是2011年12月29日,温州市石坦巷小学举行“迎元旦·绿色安全行”主题活动,孩子们冒雨起舞,为台上穿着雨衣、有人撑伞的领导表演节目。有背后的牌子“为生命护航”相衬,网友纷纷点评“太讽刺”。 事发之后,该小学所在的温州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纪委协同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做进一步调查了解,责成教育部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对活动组织者、当事校长予以停职检查,同时感谢新闻媒体及广大网友的监督。1月10日下午,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及局长、党委书记林宣富通过鹿城教育网就“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一事公开致歉,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温州网1月11日) 温州鹿城区的处理,是十分迅速的,远远好过于那些明知有错,却死不认账的地方政府部门。但是,这一处理,却搞错了谁是主要责任人,忘了谁是这场演出的真正“导演”。 被停职的校长,是被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但是,我不认为他真有能力对此负责。在“石坦巷小学学生冒雨表演”那张图片上,坐在主席台上的有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宣富,鹿城区政府教育顾问林可夫,市教育局学生处处长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

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不组织学生不好,组织学生也不好。而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出了问题,被媒体曝光,学校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这也可称为为领导“分忧”。作为各种学生演出、迎宾活动的真正“导演”——教育主管部门——却置身之外。

李珍阳,鹿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小华等一众领导。很显然,当时没有任何领导出面阻止学生在雨中汇报演出,按照目前的学校管理体系,只要教育局领导一句话,演出就不可能得以继续进行。而校长安排学生们在雨中汇报演出,很有可能是不让领导扫兴——今天有多少校长不是在揣摩着领导的心思办学呢? 在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领导而不是校长。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这就是校领导看教育局领导难得到学校,硬要借此机会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学生风采,领导们勉为其难。但就是如此,作为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拒绝,表明其监管意识淡薄,同样要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而现在的处理却是对教育部门负责人轻描淡写,而对校长实行停职处理。有意思的是,在教育局负责人做出道歉时,还不忘同时提出要求,“要求辖区内各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校园活动,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可谓局长有病,学校吃药。 这种处理,也进一步反映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中,学校领导在教育局官员面前,是战战兢兢的。像接待领导,迎合不好,不迎合也不好,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

要让教育家精神在学校办学中回归,首先要治理的应当是政府教育部门的行为。这是影响学校办学行为的最关键因素。在这起事件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应当是教育局官员,而不是学校校长。更重要是,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间的关系,让学校不是教育局的下属单位,学校领导不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下级,这样,学校才有自主办学的空间,也才能摆脱行政的影响,自然也就不会再上演拿学生做工具向领导献媚的荒唐剧情。

作者  | 2012-1-15 8:14:00 | 阅读(1136) |评论(2) | 阅读全文>>

作弊的学联主席,由谁来罢免其主席职务?

2012-1-14 15:58:00 阅读8107 评论19 142012/01 Jan14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广西大学学生会主席孙某在日前的一次考试中作弊,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广西大学学生会主席孙某在日前的一次考试中作弊,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12日晚,广西大学一名中层领导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学校不会因该学生身份特殊而偏袒。学校正在对此事件进行处理。(中新网1月13日) 如何对这名学生会主席进行处理,网上有一种意见是,学校应该依照校规,严肃处理,同时撤销这名主席的学生会主席职务。在笔者的印象中,以前凡有学生会主席(学校或院系学生会主席)违反校规,校纪处分和撤销学生会主席职务,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 这似乎在情理之中,但其实存在严重问题。学生会主席,应该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同样,也应该由学生代表(或学生会主席团)表决罢免,学校在对违纪学生做出行政处分时,并无权撤销学生会主席职务,只能将其违纪以及处分情况报告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再由其按合法的民主程序进行罢免。 就这起作弊事件来说,孙同学将受到怎样的处分,还不得12日晚,广西大学一名中层领导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学校不会因该学生身份特殊而偏袒。学校正在对此事件进行处理。(中新网113日)

 

如何对这名学生会主席进行处理,网上有一种意见是,学校应该依照校规,严肃处理,同时撤销这名主席的学生会主席职务。在笔者的印象中,以前凡有学生会主席(学校或院系学生会主席)违反校规,校纪处分和撤销学生会主席职务,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

 

这似乎在情理之中,但其实存在严重问题。学生会主席,应该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同样,也应该由学生代表(或学生会主席团)表决罢免,学校在对违纪学生做出行政处分时,并无权撤销学生会主席职务,只能将其违纪以及处分情况报告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再由其按合法的民主程序进行罢免。

 

就这起作弊事件来说,孙同学将受到怎样的处分,还不得而知。按照《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考试作弊者视情节将给予从警告到开除学籍等处分,根据媒体报道的孙某作弊情节,如果一视同仁,可能给予记过处分。对此,广西大学学生会应该启动相关程序,对其学生会主席罢免案进行表决。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学生会主席因违纪被开除,怎么处理学生会主席这一职务?是不是其失去学籍,也就自然不能再担任主席呢?合法的程序,应当还是由学生会组织表决,可以在作弊事实确认之时,也可在开除决定做出之后。对于孙某来说,作为学生会主席,合适的做法,应从维护学生会声誉出发,针对自己的作弊行为,向全体学生道歉,并提出辞职。

 

生服务、替学生维权,而是一味追逐利益、攫取各种荣誉,这次全国学联执行主席出事,并不在大家的意料之外,可见对于学生会组织,大家已不报多高的期待。 恢复学生会组织的自治性,才是治疗“学生会病”的良药,因此,对于处理学生会事务,应当按照自治性群体组织的规则进行。如果行政直接撤销学生会主席职务,这无疑把学生会当作一级行政部门。假如当初这位主席的上任,就不是学生选举,而由学校任命,那学校就更有必要反思对学生会的管理了。

近年来,对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官场化、衙门化,舆论诟病颇多,而之所以学生会组织会出现变异,根源在于其不具备自治性,学生会组织成了学校的一级行政机构,主席不是由学生选举产生,而是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委派或指定(选举也只是走形式),一些学生干部不是为学生服务、替学生维权,而是一味追逐利益、攫取各种荣誉,这次全国学联执行主席出事,并不在大家的意料之外,可见对于学生会组织,大家已不报多高的期待。

 

恢复学生会组织的自治性,才是治疗“学生会病”的良药,因此,对于处理学生会事务,应当按照自治性群体组织的规则进行。如果行政直接撤销学生会主席职务,这无疑把学生会当作一级行政部门。假如当初这位主席的上任,就不是学生选举,而由学校任命,那学校就更有必要反思对学生会的管理了。

作者  | 2012-1-14 15:58:00 | 阅读(8107) |评论(19) | 阅读全文>>

政府主导,并非排斥民办学前教育

2012-1-12 9:01:00 阅读1209 评论0 122012/01 Jan12

扩大公办园的比例。 其二,应该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从发达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看,对私立幼儿园加大财政护持力度,是重要途径,这一方面,可以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标准。尤其重要的是,相对于公办园由于政府的全额拨款,缺少办园自主权来说,民办幼儿园会具有更大办学空间和更大的办学活力。如果政府部门能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可以享受与公办园一样的补贴,并不必要单纯追求公办园的比例。 提高规范化率、增加幼儿园数量、加大政府投入……新的一年,深圳在解决儿童入园难、入园贵前教育现实,据深圳市人大代表金依俚介绍,深圳目前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09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所,占5.4%,其余都是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被列为公益性、普惠性教育的大背景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只有5%多一点,是无论如何谈不上“政府主导”,也难以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公益性的。为此,深圳应该明确投入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近三年时间中,将公办学前教育提高到怎样的比例。以笔者之见,结合深圳的现实,要求其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三年时间中达到50%或以上,是不现实的,但确实可以如一些代表所要求的,制订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达到30%的发展目标。 需要注意的,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挤压民办学前教育的空间,反而应该给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创造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幼儿园大力的扶持,同样是政府主导。要避免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投入某一领域,就将民间资金赶出的倾向。其一,对于新建的幼儿园,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如此,通过公办幼儿园的增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问题上似乎颇有决心。但10日多名深圳人大代表指出,深圳公办幼儿园比例太低,政府却没有明确提出新建公办幼儿园的计划。(南方都市报111前教育现实,据深圳市人大代表金依俚介绍,深圳目前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09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所,占5.4%,其余都是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被列为公益性、普惠性教育的大背景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只有5%多一点,是无论如何谈不上“政府主导”,也难以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公益性的。为此,深圳应该明确投入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近三年时间中,将公办学前教育提高到怎样的比例。以笔者之见,结合深圳的现实,要求其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三年时间中达到50%或以上,是不现实的,但确实可以如一些代表所要求的,制订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达到30%的发展目标。 需要注意的,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挤压民办学前教育的空间,反而应该给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创造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幼儿园大力的扶持,同样是政府主导。要避免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投入某一领域,就将民间资金赶出的倾向。其一,对于新建的幼儿园,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如此,通过公办幼儿园的增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


前教育现实,据深圳市人大代表金依俚介绍,深圳目前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09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所,占5.4%,其余都是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被列为公益性、普惠性教育的大背景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只有5%多一点,是无论如何谈不上“政府主导”,也难以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公益性的。为此,深圳应该明确投入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近三年时间中,将公办学前教育提高到怎样的比例。以笔者之见,结合深圳的现实,要求其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三年时间中达到50%或以上,是不现实的,但确实可以如一些代表所要求的,制订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达到30%的发展目标。 需要注意的,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挤压民办学前教育的空间,反而应该给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创造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幼儿园大力的扶持,同样是政府主导。要避免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投入某一领域,就将民间资金赶出的倾向。其一,对于新建的幼儿园,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如此,通过公办幼儿园的增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

众所周知,学前教育是我国当前教育的“短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学校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2010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明确提到,解决学前教育问题,要“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随后,国务院出台了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提高规范化率、增加幼儿园数量、加大政府投入……新的一年,深圳在解决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上似乎颇有决心。但10日多名深圳人大代表指出,深圳公办幼儿园比例太低,政府却没有明确提出新建公办幼儿园的计划。(南方都市报1月11日) 众所周知,学前教育是我国当前教育的“短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学校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明确提到,解决学前教育问题,要“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随后,国务院出台了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对于深圳来说,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解决学前教育问题,不仅是落实国家《纲要》的需要,更是直面深圳的学

对于深圳来说,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解决学前教育问题,不仅是落实国家《纲要》的需要,更是直面深圳的学前教育现实,据深圳市人大代表金依俚介绍,深圳目前有各级各类幼儿园扩大公办园的比例。 其二,应该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从发达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看,对私立幼儿园加大财政护持力度,是重要途径,这一方面,可以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标准。尤其重要的是,相对于公办园由于政府的全额拨款,缺少办园自主权来说,民办幼儿园会具有更大办学空间和更大的办学活力。如果政府部门能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可以享受与公办园一样的补贴,并不必要单纯追求公办园的比例。 109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所,占5 .4%,其余都是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被列为公益性、普惠性教育的大背景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只有扩大公办园的比例。 其二,应该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从发达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看,对私立幼儿园加大财政护持力度,是重要途径,这一方面,可以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标准。尤其重要的是,相对于公办园由于政府的全额拨款,缺少办园自主权来说,民办幼儿园会具有更大办学空间和更大的办学活力。如果政府部门能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可以享受与公办园一样的补贴,并不必要单纯追求公办园的比例。 5%多一点,是无论如何谈不上“政府主导”,也难以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公益性的。为此,深圳应该明确投入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近三年时间中,将公办学前教育提高到怎样的比例。以笔者之见,结合深圳的现实,要求其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三年时间中达到50%或以上,是不现实的,但确实可以如一些代表所要求的,制订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达到30%的发展目标。

前教育现实,据深圳市人大代表金依俚介绍,深圳目前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09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所,占5.4%,其余都是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被列为公益性、普惠性教育的大背景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只有5%多一点,是无论如何谈不上“政府主导”,也难以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公益性的。为此,深圳应该明确投入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近三年时间中,将公办学前教育提高到怎样的比例。以笔者之见,结合深圳的现实,要求其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三年时间中达到50%或以上,是不现实的,但确实可以如一些代表所要求的,制订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达到30%的发展目标。 需要注意的,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挤压民办学前教育的空间,反而应该给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创造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幼儿园大力的扶持,同样是政府主导。要避免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投入某一领域,就将民间资金赶出的倾向。其一,对于新建的幼儿园,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如此,通过公办幼儿园的增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


扩大公办园的比例。 其二,应该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从发达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看,对私立幼儿园加大财政护持力度,是重要途径,这一方面,可以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标准。尤其重要的是,相对于公办园由于政府的全额拨款,缺少办园自主权来说,民办幼儿园会具有更大办学空间和更大的办学活力。如果政府部门能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可以享受与公办园一样的补贴,并不必要单纯追求公办园的比例。

需要注意的,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挤压民办学前教育的空间,反而应该给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创造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幼儿园大力的扶持,同样是政府主导。要避免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投入某一领域,就将民间资金赶出的倾向。其一,对于新建的幼儿园,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如此,通过公办幼儿园的增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扩大公办园的比例。


前教育现实,据深圳市人大代表金依俚介绍,深圳目前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09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9所,占5.4%,其余都是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被列为公益性、普惠性教育的大背景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只有5%多一点,是无论如何谈不上“政府主导”,也难以将这样的教育称为公益性的。为此,深圳应该明确投入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近三年时间中,将公办学前教育提高到怎样的比例。以笔者之见,结合深圳的现实,要求其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在三年时间中达到50%或以上,是不现实的,但确实可以如一些代表所要求的,制订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达到30%的发展目标。 需要注意的,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是挤压民办学前教育的空间,反而应该给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创造平等的机会——给民办幼儿园大力的扶持,同样是政府主导。要避免已经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政府投入某一领域,就将民间资金赶出的倾向。其一,对于新建的幼儿园,可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如此,通过公办幼儿园的增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其二,应该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从发达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看,对私立幼儿园加大财政护持力度,是重要途径,这一方面,可以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标准。尤其重要的是,相对于公办园由于政府的全额拨款,缺少办园自主权来说,民办幼儿园会具有更大办学空间和更大的办学活力。如果政府部门能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可以享受与公办园一样的补贴,并不必要单纯追求公办园的比例。

提高规范化率、增加幼儿园数量、加大政府投入……新的一年,深圳在解决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上似乎颇有决心。但10日多名深圳人大代表指出,深圳公办幼儿园比例太低,政府却没有明确提出新建公办幼儿园的计划。(南方都市报1月11日) 众所周知,学前教育是我国当前教育的“短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学校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明确提到,解决学前教育问题,要“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随后,国务院出台了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对于深圳来说,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解决学前教育问题,不仅是落实国家《纲要》的需要,更是直面深圳的学

作者  | 2012-1-12 9:01:00 | 阅读(1209) |评论(0) | 阅读全文>>

机关幼儿园应该退出历史舞台

2012-1-12 9:00:00 阅读637 评论2 122012/01 Jan12

原因是,2010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曾被一些舆论解读为积极的措施,可是,这一举措,不就是鼓励机关举办幼儿园吗?既然机关可以举办幼儿园,那么,财政专门向作为机关的部门——机关幼儿园——拨款,不就十分正常吗?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病急乱投医”。此后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这一意见修改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不再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思路,是否真得以调整,很难评判。 笔者理解政府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苦衷。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按现代政府、现代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剥离这些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可那次剥离,正遇生源低谷,一些被剥离的幼儿园没有被教育部门接盘,而是被撤销或者转为民办,这是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匮乏,不少地方靠民办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历史原因。鉴于这种原因,有关人士担心,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下,如果把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转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公办,虽然仍旧是财政拨款,但这就从机关的账号出账,变为了教育经费账号出账,而要从机关账号里的钱拿到教育经费账号,难度颇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机关办幼儿园,这样他们就有“积极性”投入举办幼儿园。 这显然只是举办机关幼儿园的积极性,而非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事实表明,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孩子,都能通过特殊通道解决入园问题时,他们对于“入园难、入园贵”的感知,就会很淡漠,在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实为8349.82万元。广州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新京报1月11日) 在广东,有关“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质疑,其实早在2004年起,就开始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广东“两会”上,对此做法提出质疑与抵制,之后每年,在广东省和各县市,这几乎都会面对一番争议,可是,争议之后一切照旧。 分析舆论对此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补贴不能独厚机关幼儿园,应该对所有幼儿园一视同仁;二是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也就是说,机关幼儿园应该把入园机会公平地给社会居民。这些看法听上去有道理,可是根本没有击中要害——只要有机关幼儿园存在,财政就不可能把机关幼儿园当外人,必定对机关幼儿园进行特殊补贴;而这样的幼儿园,也必然把机会首先给机关工作人员,在名额富裕时,才可能给“外人”。 在笔者看来,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取消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和行业举办幼儿园,统一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目前的障碍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有限,因此,正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给曾被称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幼儿园,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去年讨论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时,笔者就曾撰文指出,来年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幅度可能更大,而且更名言正顺。财政预算资金实为8349.82万元。广州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新京报111)


在广东,有关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原因是,2010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曾被一些舆论解读为积极的措施,可是,这一举措,不就是鼓励机关举办幼儿园吗?既然机关可以举办幼儿园,那么,财政专门向作为机关的部门——机关幼儿园——拨款,不就十分正常吗?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病急乱投医”。此后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这一意见修改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不再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思路,是否真得以调整,很难评判。 笔者理解政府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苦衷。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按现代政府、现代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剥离这些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可那次剥离,正遇生源低谷,一些被剥离的幼儿园没有被教育部门接盘,而是被撤销或者转为民办,这是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匮乏,不少地方靠民办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历史原因。鉴于这种原因,有关人士担心,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下,如果把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转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公办,虽然仍旧是财政拨款,但这就从机关的账号出账,变为了教育经费账号出账,而要从机关账号里的钱拿到教育经费账号,难度颇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机关办幼儿园,这样他们就有“积极性”投入举办幼儿园。 这显然只是举办机关幼儿园的积极性,而非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事实表明,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孩子,都能通过特殊通道解决入园问题时,他们对于“入园难、入园贵”的感知,就会很淡漠,在的质疑,其实早在2004年起,就开始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广东两会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实为8349.82万元。广州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新京报1月11日) 在广东,有关“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质疑,其实早在2004年起,就开始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广东“两会”上,对此做法提出质疑与抵制,之后每年,在广东省和各县市,这几乎都会面对一番争议,可是,争议之后一切照旧。 分析舆论对此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补贴不能独厚机关幼儿园,应该对所有幼儿园一视同仁;二是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也就是说,机关幼儿园应该把入园机会公平地给社会居民。这些看法听上去有道理,可是根本没有击中要害——只要有机关幼儿园存在,财政就不可能把机关幼儿园当外人,必定对机关幼儿园进行特殊补贴;而这样的幼儿园,也必然把机会首先给机关工作人员,在名额富裕时,才可能给“外人”。 在笔者看来,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取消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和行业举办幼儿园,统一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目前的障碍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有限,因此,正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给曾被称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幼儿园,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去年讨论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时,笔者就曾撰文指出,来年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幅度可能更大,而且更名言正顺。上,对此做法提出质疑与抵制,之后每年,在广东省和各县市,这几乎都会面对一番争议,可是,争议之后一切照旧。


分析舆论对此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补贴不能独厚机关幼儿园,应该对所有幼儿园一视同仁;二是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也就是说,机关幼儿园应该把入园机会公平地给社会居民。这些看法听上去有道理,可是根本没有击中要害——只要有机关幼儿园存在,财政就不可能把机关幼儿园当外人,必定对机关幼儿园进行特殊补贴;而这样的幼儿园,也必然把机会首先给机关工作人员,在名额富裕时,才可能给“外人”。


政府层面解决困惑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就“不积极”。而且,从理论上就可以分析,只要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就不可能真正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让机关出钱办幼儿园,然后实行就近入学,这根本就不可能。虽然道理上说,机关的钱,仍旧是财政的钱。但钱的出口不一样,立场就不同。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还会造成幼儿园的多头管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从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看,必须按照正确的方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就是将所有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预算,类似的操作,我国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已进行,至于政府能否保障学前教育资源,取决于政府投入的整体增加,如果能打破既得利益,将散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投入集中到教育经费拨款体系,并逐渐将学前教育的投入作为政府的强制义务,那么,财政才可能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幼儿园,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才会加快扩大。

在笔者看来,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取消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和行业举办幼儿园,统一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目前的障碍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有限,因此,正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给曾被称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幼儿园,提供了新的空间。

原因是,2010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曾被一些舆论解读为积极的措施,可是,这一举措,不就是鼓励机关举办幼儿园吗?既然机关可以举办幼儿园,那么,财政专门向作为机关的部门——机关幼儿园——拨款,不就十分正常吗?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病急乱投医”。此后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这一意见修改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不再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思路,是否真得以调整,很难评判。 笔者理解政府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苦衷。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按现代政府、现代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剥离这些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可那次剥离,正遇生源低谷,一些被剥离的幼儿园没有被教育部门接盘,而是被撤销或者转为民办,这是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匮乏,不少地方靠民办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历史原因。鉴于这种原因,有关人士担心,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下,如果把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转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公办,虽然仍旧是财政拨款,但这就从机关的账号出账,变为了教育经费账号出账,而要从机关账号里的钱拿到教育经费账号,难度颇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机关办幼儿园,这样他们就有“积极性”投入举办幼儿园。 这显然只是举办机关幼儿园的积极性,而非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事实表明,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孩子,都能通过特殊通道解决入园问题时,他们对于“入园难、入园贵”的感知,就会很淡漠,在

在去年讨论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时,笔者就曾撰文指出,来年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幅度可能更大,而且更名言正顺。原因是,2010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曾被一些舆论解读为积极的措施,可是,这一举措,不就是鼓励机关举办幼儿园吗?既然机关可以举办幼儿园,那么,财政专门向作为机关的部门——机关幼儿园——拨款,不就十分正常吗?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病急乱投医”。此后在国务院下发的《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实为8349.82万元。广州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新京报1月11日) 在广东,有关“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质疑,其实早在2004年起,就开始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广东“两会”上,对此做法提出质疑与抵制,之后每年,在广东省和各县市,这几乎都会面对一番争议,可是,争议之后一切照旧。 分析舆论对此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补贴不能独厚机关幼儿园,应该对所有幼儿园一视同仁;二是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也就是说,机关幼儿园应该把入园机会公平地给社会居民。这些看法听上去有道理,可是根本没有击中要害——只要有机关幼儿园存在,财政就不可能把机关幼儿园当外人,必定对机关幼儿园进行特殊补贴;而这样的幼儿园,也必然把机会首先给机关工作人员,在名额富裕时,才可能给“外人”。 在笔者看来,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取消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和行业举办幼儿园,统一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目前的障碍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有限,因此,正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给曾被称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幼儿园,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去年讨论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时,笔者就曾撰文指出,来年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幅度可能更大,而且更名言正顺。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这一意见修改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不再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思路,是否真得以调整,很难评判。


政府层面解决困惑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就“不积极”。而且,从理论上就可以分析,只要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就不可能真正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让机关出钱办幼儿园,然后实行就近入学,这根本就不可能。虽然道理上说,机关的钱,仍旧是财政的钱。但钱的出口不一样,立场就不同。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还会造成幼儿园的多头管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从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看,必须按照正确的方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就是将所有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预算,类似的操作,我国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已进行,至于政府能否保障学前教育资源,取决于政府投入的整体增加,如果能打破既得利益,将散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投入集中到教育经费拨款体系,并逐渐将学前教育的投入作为政府的强制义务,那么,财政才可能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幼儿园,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才会加快扩大。笔者理解政府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苦衷。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按现代政府、现代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剥离这些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可那次剥离,正遇生源低谷,一些被剥离的幼儿园没有被教育部门接盘,而是被撤销或者转为民办,这是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匮乏,不少地方靠民办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历史原因。鉴于这种原因,有关人士担心,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下,如果把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转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公办,虽然仍旧是财政拨款,但这就从机关的账号出账,变为了教育经费账号出账,而要从机关账号里的钱拿到教育经费账号,难度颇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机关办幼儿园,这样他们就有“积极性”投入举办幼儿园。

政府层面解决困惑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就“不积极”。而且,从理论上就可以分析,只要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就不可能真正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让机关出钱办幼儿园,然后实行就近入学,这根本就不可能。虽然道理上说,机关的钱,仍旧是财政的钱。但钱的出口不一样,立场就不同。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还会造成幼儿园的多头管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从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看,必须按照正确的方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就是将所有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预算,类似的操作,我国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已进行,至于政府能否保障学前教育资源,取决于政府投入的整体增加,如果能打破既得利益,将散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投入集中到教育经费拨款体系,并逐渐将学前教育的投入作为政府的强制义务,那么,财政才可能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幼儿园,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才会加快扩大。


近日,有关广州市财政拨款“7524万元‘供养’机关幼儿园”的消息引发不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市部门预算中,8所机关幼儿园获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实为8349.82万元。广州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广州市机关幼儿园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按照我国财政体制,财政预算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这和其他享受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新京报1月11日) 在广东,有关“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质疑,其实早在2004年起,就开始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广东“两会”上,对此做法提出质疑与抵制,之后每年,在广东省和各县市,这几乎都会面对一番争议,可是,争议之后一切照旧。 分析舆论对此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补贴不能独厚机关幼儿园,应该对所有幼儿园一视同仁;二是用公共财政办幼儿园,就应该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也就是说,机关幼儿园应该把入园机会公平地给社会居民。这些看法听上去有道理,可是根本没有击中要害——只要有机关幼儿园存在,财政就不可能把机关幼儿园当外人,必定对机关幼儿园进行特殊补贴;而这样的幼儿园,也必然把机会首先给机关工作人员,在名额富裕时,才可能给“外人”。 在笔者看来,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取消机关幼儿园、事业单位和行业举办幼儿园,统一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目前的障碍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有限,因此,正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给曾被称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等举办幼儿园,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去年讨论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时,笔者就曾撰文指出,来年财政供养机关幼儿园的幅度可能更大,而且更名言正顺。

这显然只是举办机关幼儿园的积极性,而非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事实表明,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孩子,都能通过特殊通道解决入园问题时,他们对于“入园难、入园贵”的感知,就会很淡漠,在政府层面解决困惑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就“不积极”。而且,从理论上就可以分析,只要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就不可能真正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让机关出钱办幼儿园,然后实行就近入学,这根本就不可能。虽然道理上说,机关的钱,仍旧是财政的钱。但钱的出口不一样,立场就不同。除此之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还会造成幼儿园的多头管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

      原因是,2010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这曾被一些舆论解读为积极的措施,可是,这一举措,不就是鼓励机关举办幼儿园吗?既然机关可以举办幼儿园,那么,财政专门向作为机关的部门——机关幼儿园——拨款,不就十分正常吗?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病急乱投医”。此后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这一意见修改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不再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思路,是否真得以调整,很难评判。 笔者理解政府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苦衷。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按现代政府、现代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剥离这些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小学,可那次剥离,正遇生源低谷,一些被剥离的幼儿园没有被教育部门接盘,而是被撤销或者转为民办,这是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匮乏,不少地方靠民办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历史原因。鉴于这种原因,有关人士担心,在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当下,如果把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转制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的公办,虽然仍旧是财政拨款,但这就从机关的账号出账,变为了教育经费账号出账,而要从机关账号里的钱拿到教育经费账号,难度颇大,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机关办幼儿园,这样他们就有“积极性”投入举办幼儿园。 这显然只是举办机关幼儿园的积极性,而非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事实表明,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孩子,都能通过特殊通道解决入园问题时,他们对于“入园难、入园贵”的感知,就会很淡漠,在
     从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看,必须按照正确的方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就是将所有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预算,类似的操作,我国在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已进行,至于政府能否保障学前教育资源,取决于政府投入的整体增加,如果能打破既得利益,将散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投入集中到教育经费拨款体系,并逐渐将学前教育的投入作为政府的强制义务,那么,财政才可能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幼儿园,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才会加快扩大。

作者  | 2012-1-12 9:00:00 | 阅读(637) |评论(2) | 阅读全文>>

高等教育应从规模追求转向内涵发展

2012-1-12 8:51:00 阅读633 评论0 122012/01 Jan12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

    

一直追求论文规模、经费规模、成果数量,并把这作为对教师考核的重点,制造出温教授所称的“项目化”生存景象,主要原因是,对大学只有行政评价而无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以教授的考核来说,在国外大学,并不看重论文的数量以及论文所发表的期刊档次,而是会阅读论文的原文,评价其是否有学术价值,这样的评价可以引导教授们做一流的学术研究,而在我国,论文的数量和期刊的档次是评价教授的重要指标,评价者根本不看论文本身,而只要教授出具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期刊名,这种评价方式,就迫使大家泡制论文,也由此滋生出各种发表论文的乱象。 总之,要让大学富有个性,办出特色,必须给大学自主办学的空间,这需要动真格的教改,而不能仅让教改的思路,停留在文本之中。以上这些改革思想,其实在《教育规划纲要》中都已明确提到,但遗憾的是,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中,看不到相应的改革举措。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高等教育规模目前已是全球第一,但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被迅速稀释,大学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每所大学在追求“高大全”中,陷入迷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学平面化、同质化之外,更令人忧虑的是,大学教育空心化。我国一些高等院校,比如民办本科、民办高职高专,在最初的疯狂扩张之后,近年来陷入生源危机,由于生源减少、办学经费有限,这些学校只有在师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动脑筋,压缩办学成本,具体做法包括聘请大量退休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担任专业课教师,减少实验实训课程,以帮助学生就业为名要求毕业这一学年都自行在校外实习,等等,在这样的高校,学生根本接受不了多少教育,纵然从学校毕业,拿到毕业证书,也只是仅有大学生身份而已。

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

率达到15%),高等教育规模目前已是全球第一,但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被迅速稀释,大学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每所大学在追求“高大全”中,陷入迷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学平面化、同质化之外,更令人忧虑的是,大学教育空心化。我国一些高等院校,比如民办本科、民办高职高专,在最初的疯狂扩张之后,近年来陷入生源危机,由于生源减少、办学经费有限,这些学校只有在师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动脑筋,压缩办学成本,具体做法包括聘请大量退休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担任专业课教师,减少实验实训课程,以帮助学生就业为名要求毕业这一学年都自行在校外实习,等等,在这样的高校,学生根本接受不了多少教育,纵然从学校毕业,拿到毕业证书,也只是仅有大学生身份而已。 这些问题,在2009年制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时,已经引起教育部门和大学的重视,2010年7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高等教育要从数量发展,转到追求质量提高,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要实现这样的转变,就必须整体转变政府部门发展高等教育的理念以及学校的具体办学思路。 首先,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发展的事实已经表明,政府不能直接介入学校的办学,这只会让大学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偏离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追求急功近利的政绩,同时,也让大学在统一的行政指令下,千校一面。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拥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和教育教学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所大学拥有上述自主权,大学办学总体还是行政办学。 其次,要打破行政评价,对高等教育,实行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我国大学近年来这些问题,在2009年制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时,已经引起教育部门和大学的重视,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20107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教授近日撰文,痛阵大学五大“重病”,其中之一是大学“平面化”,其举的例子是,吉林大学几乎把长春的主要几个大学全都合并,办学个性与特色丢失。 这把公众的视线再次拉回大学大扩招、大合并。其实,早在合并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不顾学校办学个性、特色的合并,并不能发挥“1+1大于2”的效果,大学在体量增加的同时,可能导致办学定位的模糊、办学质量的下降。但是,这一声音淹没在合并潮之中。 为何会如此?究其原因是,合并本身,就不是学校自主行为,而是政府行为。本来,一所学校和另一所是否合并,这要由学校办学者、教师和学生,根据两校的特点,办学传统和发展定位共同决策,可是,从大多数学校的合并看,师生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校领导在合并中的意见,也多为人事安排,合并整体由政府部门主导,纵使两校师生有意见,但只要行政决定,也就非合不可。 而政府部门之所以热衷合并,与各种计划、工程在乎大学的体量有关,大学要入选某项工程、计划,要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而快速增加这些指标的办法,就是合并。如此一来,大学是变“大”了,但是,特色却在合并中消失。 与合并类似的,还有大学“升格”,这也是过去10年来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现象,专科学校纷纷升格成为本科院校,学院纷纷更名为大学。在学校办学者看来,这可以为学校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但其实,大学升格,在学校领导那里,看重的是自身的级别、待遇提高,至于升格之后,学校是否还能保持特色,却不在意。 总体而言,我国高等教育普遍重视外延发展,追求学校的规模,在乎学校的数量化指标。在这种办学指导思想之下,我国很快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高等教育要从数量发展,转到追求质量提高,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要实现这样的转变,就必须整体转变政府部门发展高等教育的理念以及学校的具体办学思路。

    

率达到15%),高等教育规模目前已是全球第一,但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被迅速稀释,大学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每所大学在追求“高大全”中,陷入迷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学平面化、同质化之外,更令人忧虑的是,大学教育空心化。我国一些高等院校,比如民办本科、民办高职高专,在最初的疯狂扩张之后,近年来陷入生源危机,由于生源减少、办学经费有限,这些学校只有在师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动脑筋,压缩办学成本,具体做法包括聘请大量退休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担任专业课教师,减少实验实训课程,以帮助学生就业为名要求毕业这一学年都自行在校外实习,等等,在这样的高校,学生根本接受不了多少教育,纵然从学校毕业,拿到毕业证书,也只是仅有大学生身份而已。 这些问题,在2009年制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时,已经引起教育部门和大学的重视,2010年7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高等教育要从数量发展,转到追求质量提高,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要实现这样的转变,就必须整体转变政府部门发展高等教育的理念以及学校的具体办学思路。 首先,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发展的事实已经表明,政府不能直接介入学校的办学,这只会让大学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偏离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追求急功近利的政绩,同时,也让大学在统一的行政指令下,千校一面。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拥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和教育教学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所大学拥有上述自主权,大学办学总体还是行政办学。 其次,要打破行政评价,对高等教育,实行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我国大学近年来

首先,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发展的事实已经表明,政府不能直接介入学校的办学,这只会让大学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偏离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追求急功近利的政绩,同时,也让大学在统一的行政指令下,千校一面。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拥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和教育教学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所大学拥有上述自主权,大学办学总体还是行政办学。

率达到15%),高等教育规模目前已是全球第一,但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被迅速稀释,大学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每所大学在追求“高大全”中,陷入迷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学平面化、同质化之外,更令人忧虑的是,大学教育空心化。我国一些高等院校,比如民办本科、民办高职高专,在最初的疯狂扩张之后,近年来陷入生源危机,由于生源减少、办学经费有限,这些学校只有在师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动脑筋,压缩办学成本,具体做法包括聘请大量退休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担任专业课教师,减少实验实训课程,以帮助学生就业为名要求毕业这一学年都自行在校外实习,等等,在这样的高校,学生根本接受不了多少教育,纵然从学校毕业,拿到毕业证书,也只是仅有大学生身份而已。 这些问题,在2009年制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时,已经引起教育部门和大学的重视,2010年7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高等教育要从数量发展,转到追求质量提高,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要实现这样的转变,就必须整体转变政府部门发展高等教育的理念以及学校的具体办学思路。 首先,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发展的事实已经表明,政府不能直接介入学校的办学,这只会让大学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偏离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追求急功近利的政绩,同时,也让大学在统一的行政指令下,千校一面。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拥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和教育教学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所大学拥有上述自主权,大学办学总体还是行政办学。 其次,要打破行政评价,对高等教育,实行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我国大学近年来

    

其次,要打破行政评价,对高等教育,实行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我国大学近年来一直追求论文规模、经费规模、成果数量,并把这作为对教师考核的重点,制造出温教授所称的“项目化”生存景象,主要原因是,对大学只有行政评价而无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以教授的考核来说,在国外大学,并不看重论文的数量以及论文所发表的期刊档次,而是会阅读论文的原文,评价其是否有学术价值,这样的评价可以引导教授们做一流的学术研究,而在我国,论文的数量和期刊的档次是评价教授的重要指标,评价者根本不看论文本身,而只要教授出具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期刊名,这种评价方式,就迫使大家泡制论文,也由此滋生出各种发表论文的乱象。

    

率达到15%),高等教育规模目前已是全球第一,但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被迅速稀释,大学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每所大学在追求“高大全”中,陷入迷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大学平面化、同质化之外,更令人忧虑的是,大学教育空心化。我国一些高等院校,比如民办本科、民办高职高专,在最初的疯狂扩张之后,近年来陷入生源危机,由于生源减少、办学经费有限,这些学校只有在师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上动脑筋,压缩办学成本,具体做法包括聘请大量退休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担任专业课教师,减少实验实训课程,以帮助学生就业为名要求毕业这一学年都自行在校外实习,等等,在这样的高校,学生根本接受不了多少教育,纵然从学校毕业,拿到毕业证书,也只是仅有大学生身份而已。 这些问题,在2009年制订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时,已经引起教育部门和大学的重视,2010年7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高等教育要从数量发展,转到追求质量提高,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要实现这样的转变,就必须整体转变政府部门发展高等教育的理念以及学校的具体办学思路。 首先,必须调整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发展的事实已经表明,政府不能直接介入学校的办学,这只会让大学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偏离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追求急功近利的政绩,同时,也让大学在统一的行政指令下,千校一面。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拥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和教育教学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所大学拥有上述自主权,大学办学总体还是行政办学。 其次,要打破行政评价,对高等教育,实行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我国大学近年来

总之,要让大学富有个性,办出特色,必须给大学自主办学的空间,这需要动真格的教改,而不能仅让教改的思路,停留在文本之中。以上这些改革思想,其实在《教育规划纲要》中都已明确提到,但遗憾的是,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中,看不到相应的改革举措。

作者  | 2012-1-12 8:51:00 | 阅读(633) |评论(0) | 阅读全文>>

大学章程何以保障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2012-1-11 7:35:00 阅读651 评论3 112012/01 Jan11

“高校的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9日表示,今年要推动所有高校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新京报1月10日)

“高校的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9日表示,今年要推动所有高校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新京报1月10日) 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并规定了章程应当规定的事项,可是,迄今为止,我国有相当数量的高校并没有大学章程,就是有章程的学校,也不符合相关规范。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要“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这次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是对《纲要》的落实。 意识到大学章程对于保障大学自主办学地位的重要,并切实推动实施,体现了我国教育管理的进步。而要制订能起到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所称作用的大学章程,必须在制订章程过程中,注意如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如何明晰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权责?《办法》规定,章程要规定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举办者的投入与保障义务。要完成这一规定,章程显然不能仅由学校起草——学校如何规定举办者的权力和责任?但《办法》却明确要求,“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章程草案经讨论审定后,应当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核准机关。”对此,教育部门估计已经意识到学校的难度,因此提出“起草章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高等学校应当与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这无疑十分考验学校的沟通能力。我们当然期望举办者和主管教育部门能按照国家《纲要》所确定的管办分离的精

   

我国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并规定了章程应当规定的事项,可是,迄今为止,我国有相当数量的高校并没有大学章程,就是有章程的学校,也不符合相关规范。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要“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这次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是对《纲要》的落实。

   

意识到大学章程对于保障大学自主办学地位的重要,并切实推动实施,体现了我国教育管理的进步。而要制订能起到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所称作用的大学章程,必须在制订章程过程中,注意如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如何明晰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权责?《办法》规定,章程要规定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举办者的投入与保障义务。要完成这一规定,章程显然不能仅由学校起草——学校如何规定举办者的权力和责任?但《办法》却明确要求,“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章程草案经讨论审定后,应当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核准机关。”对此,教育部门估计已经意识到学校的难度,因此提出“起草章程,涉及到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高等学校应当与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这无疑十分考验学校的沟通能力。我们当然期望举办者和主管教育部门能按照国家《纲要》所确定的管办分离的精神,明确举办者、办学者各自的权力(权利)、责任,但如果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不愿意放权,这一基础性条款,就可能含糊不清。

   

其次,如何充分听取意见,将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在章程之中?大学章程除了要解决举办者、政府部门和学校的关系问题,还需明确校内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边界。《办法》要求,“章程应当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组成与负责人产生规则,以及议事程序等,维护师生员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而问题是,在章程没有出台之前,学校能否按照章程所赋予给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发挥教职工和学生在制订章程中的作用呢?以笔者之见,制订章程的过程,也就是大学推进改革的过程,如果大学没有能参与决策、监督的教职工和学生组织,就应该组建。否则,一边强调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决策和监督的权利,一方面却根本不落实,如此制订出的章程,代表的只是行政的意图,很难获得师生的认可。

   

再次,如何保障大学章程的规定,能得以切实执行?1999年制订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须有大学章程,却没有执行,原因是,这部法律居然连“法律责任”章节都没有,这给大学章程的启示是,如果没有严肃的问责,章程将是一纸空文。其中,对教育主管部门、举办者违反章程侵犯办学者的自主办学权,以及对学校行政领导、行政机构越权干涉教师的教学自主权、学术研究自主权,实施怎样的问责,极为关键。

   

大学章程被认为是大学的“宪章”,在国外,大学章程的制订,是要提交学校举办者所在地区的立法机构(政府举办则由对应的立法机构)进行讨论、审议的,经过立法程序制订的大学章程,就是一部法律,是政府、举办者、学校、师生、社会各界都必须遵守的。与之相比,我国大学制订大学章程,缺乏了提交人大讨论、审议的重要环节,这事实上造成了确定教育主管部门、举办者和办学者权责,以及界定学校内部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的困难。按照当前大学章程制订的程序,这实质就是行政规章,并不具有大学“宪章”的地位。

神,明确举办者、办学者各自的权力(权利)、责任,但如果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不愿意放权,这一基础性条款,就可能含糊不清。 其次,如何充分听取意见,将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在章程之中?大学章程除了要解决举办者、政府部门和学校的关系问题,还需明确校内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边界。《办法》要求,“章程应当明确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组成与负责人产生规则,以及议事程序等,维护师生员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相关事项的民主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而问题是,在章程没有出台之前,学校能否按照章程所赋予给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发挥教职工和学生在制订章程中的作用呢?以笔者之见,制订章程的过程,也就是大学推进改革的过程,如果大学没有能参与决策、监督的教职工和学生组织,就应该组建。否则,一边强调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决策和监督的权利,一方面却根本不落实,如此制订出的章程,代表的只是行政的意图,很难获得师生的认可。 再次,如何保障大学章程的规定,能得以切实执行?1999年制订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须有大学章程,却没有执行,原因是,这部法律居然连“法律责任”章节都没有,这给大学章程的启示是,如果没有严肃的问责,章程将是一纸空文。其中,对教育主管部门、举办者违反章程侵犯办学者的自主办学权,以及对学校行政领导、行政机构越权干涉教师的教学自主权、学术研究自主权,实施怎样的问责,极为关键。 大学章程被认为是大学的“宪章”,在国外,大学章程的制订,是要提交学校举办者所在地区的立法机构(政府举办则由对应的立法机构)进行讨论、审议的,经过立法程序制订的大学章程,就是一部法律,是政府、举办者、学校、师生、社会各界都必须遵守的。与之相比,我国大学制订大学章程,缺乏了提交人大讨论、审议的重要环节

   

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政府部门和学校其实已有认识。在2010年,深圳市有关领导就曾表示,要将南方科技大学的章程提交深圳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变为南科大基本法。只是遗憾的是,到现在南科大章程并没有出台,取而代之的是南科大管理暂行办法。而教育部发布的制订章程的办法,也提到,“高等学校起草章程,应当深入研究、分析学校的特色与需求,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的意见,充分反映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起草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要完成这些任务,最合适的方式是,将大学章程纳入人大立法程序,如此,在立法过程中,各方利益可以充分博弈,大学章程才能真正管用。

作者  | 2012-1-11 7:35:00 | 阅读(651) |评论(3) | 阅读全文>>

当师德考核遭遇大学的“项目化”生存

2012-1-10 8:01:00 阅读674 评论1 102012/01 Jan10

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要求不合格,被一票否决掉了。 由此看来,提高教师师德,还得从改革大学的管理、评价方式入手。其中,最关键的是打破当前行政主导一切的管理和评价模式——现有的评价指标就是行政指标——推行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分离,在大学内部,实行教育本位管理和学术同行评价。在这样的办学环境中,教育和学术才能按规律发展,而教师才能注重教育声誉和学术尊严,做真教育、真学问。 另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其对学校的管理权限,应该是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的教师,进行处罚,至于教师的师德,这不是行政部门所能管辖的范畴,而需由行业自身制订。换言之,在已有法律之上,再给教师提师德要求,这是行政部门的越权之举。这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学校的一贯思路,而这恰是影响师德的根源。这是在提高教师师德中,需要清理的思路。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北京晚报19日)

就在1“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8,媒体刊登了对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的访问,温教授指出高校五种“重病”。一病市场化、二病项目化生存、三病平面化(大学合并)、四病官场化、五病多动症(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搞什么“战略”)。关于项目化生存,他说到,““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现在很多人当上教授就整天过‘项目化’生活了,很少给本科上课,是不正常的。我近30年几乎每隔一年就要给本科生上课,上个学期还给一年级上基础课。这学期来山东大学,学校很照顾我,不给我什么限制,可是我自己觉得既然当老师,上课是基本的工作,这学期就给文学院的本科生上课。本是份内的普通的事情,没想到此间报纸还当做新闻专门报道。可见现在‘项目化生存’多么严重。”

“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


不合格,被一票否决掉了。 由此看来,提高教师师德,还得从改革大学的管理、评价方式入手。其中,最关键的是打破当前行政主导一切的管理和评价模式——现有的评价指标就是行政指标——推行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分离,在大学内部,实行教育本位管理和学术同行评价。在这样的办学环境中,教育和学术才能按规律发展,而教师才能注重教育声誉和学术尊严,做真教育、真学问。 另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其对学校的管理权限,应该是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的教师,进行处罚,至于教师的师德,这不是行政部门所能管辖的范畴,而需由行业自身制订。换言之,在已有法律之上,再给教师提师德要求,这是行政部门的越权之举。这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学校的一贯思路,而这恰是影响师德的根源。这是在提高教师师德中,需要清理的思路。

我十分好奇,该怎样适用 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要求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北京晚报1月9日) 就在1月8日,媒体刊登了对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的访问,温教授指出高校五种“重病”。一病市场化、二病项目化生存、三病平面化(大学合并)、四病官场化、五病多动症(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搞什么“战略”)。关于项目化生存,他说到,“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现在很多人当上教授就整天过‘项目化’生活了,很少给本科上课,是不正常的。我近30年几乎每隔一年就要给本科生上课,上个学期还给一年级上基础课。这学期来山东大学,学校很照顾我,不给我什么限制,可是我自己觉得既然当老师,上课是基本的工作,这学期就给文学院的本科生上课。本是份内的普通的事情,没想到此间报纸还当做新闻专门报道。可见现在‘项目化生存’多么严重。” 我十分好奇,该怎样适用《规范》,去评价那些过着“项目化”生活的教授们?他们很少给本科生上课,作为教授的基本职责都没完成,师德过关吗?事实上,在今天的高校,有不少这样的教授,把主要精力用在科研之中,根本不给本科生上课,且花在带硕士、博士中的时间很少,甚至把弟子当廉价劳动力给自己的项目打工,可是由于科研成果《规范》,去评价那些过着“项目化”生活的教授们?他们很少给本科生上课,作为教授的基本职责都没完成,师德过关吗?事实上,在今天的高校,有不少这样的教授,把主要精力用在科研之中,根本不给本科生上课,且花在带硕士、博士中的时间很少,甚至把弟子当廉价劳动力给自己的项目打工,可是由于科研成果“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要求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北京晚报1月9日) 就在1月8日,媒体刊登了对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的访问,温教授指出高校五种“重病”。一病市场化、二病项目化生存、三病平面化(大学合并)、四病官场化、五病多动症(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搞什么“战略”)。关于项目化生存,他说到,“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现在很多人当上教授就整天过‘项目化’生活了,很少给本科上课,是不正常的。我近30年几乎每隔一年就要给本科生上课,上个学期还给一年级上基础课。这学期来山东大学,学校很照顾我,不给我什么限制,可是我自己觉得既然当老师,上课是基本的工作,这学期就给文学院的本科生上课。本是份内的普通的事情,没想到此间报纸还当做新闻专门报道。可见现在‘项目化生存’多么严重。” 我十分好奇,该怎样适用《规范》,去评价那些过着“项目化”生活的教授们?他们很少给本科生上课,作为教授的基本职责都没完成,师德过关吗?事实上,在今天的高校,有不少这样的教授,把主要精力用在科研之中,根本不给本科生上课,且花在带硕士、博士中的时间很少,甚至把弟子当廉价劳动力给自己的项目打工,可是由于科研成果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

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要求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北京晚报1月9日) 就在1月8日,媒体刊登了对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的访问,温教授指出高校五种“重病”。一病市场化、二病项目化生存、三病平面化(大学合并)、四病官场化、五病多动症(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搞什么“战略”)。关于项目化生存,他说到,“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现在很多人当上教授就整天过‘项目化’生活了,很少给本科上课,是不正常的。我近30年几乎每隔一年就要给本科生上课,上个学期还给一年级上基础课。这学期来山东大学,学校很照顾我,不给我什么限制,可是我自己觉得既然当老师,上课是基本的工作,这学期就给文学院的本科生上课。本是份内的普通的事情,没想到此间报纸还当做新闻专门报道。可见现在‘项目化生存’多么严重。” 我十分好奇,该怎样适用《规范》,去评价那些过着“项目化”生活的教授们?他们很少给本科生上课,作为教授的基本职责都没完成,师德过关吗?事实上,在今天的高校,有不少这样的教授,把主要精力用在科研之中,根本不给本科生上课,且花在带硕士、博士中的时间很少,甚至把弟子当廉价劳动力给自己的项目打工,可是由于科研成果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不合格,被一票否决掉了。

“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

“丰硕”,却成为学校的“红人”,获得各种荣誉,包括国家教学名师这样的头衔,也可能经过一番包装后,就戴在其头上。 当下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本身就是反师德的。一名教师的第一职责,是培养人才,可是,在大学考核教师的指标中,教学往往排在最后,且往往只有量而无质的要求,排在重要位置的是发表的论文、申请的课题、获得的经费。在这样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一名讲师德,重教学的教师,很有可能通不过考核,被学校扫地出门。而那些“挂羊皮买狗肉”,自己姓名上了课表,却叫他人代替上课,或者叫自己的学生帮忙上课者,反而可能获得好评。 上述的师德,当然是狭义的。从高校从业者角度看,学术操守,同样在师德范畴。按照温教授的说法——“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这些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因师德不过关,而通不过考核呢?现实却恰恰相反,谁能把这些手段玩得转,谁就在学术圈中如鱼得水,倒是那些坚持不做假学问、不做假成果者,很快被边缘。在去年院士评审中,围绕饶毅发文不再候选院士,社会舆论曾广泛讨论学术“逆淘汰”,而讨论的结果,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不被逆淘汰,就得顺应形势。 这就是当下高校师德的形势。在这一形势下,发文要求规范师德,会起到多大效果呢?如果起不到效果,政府的权威也就受损。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评价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师德评价”可能成为是否“听话评价”,那些平时批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术风气的教师,很有可能被认为师德

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要求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北京晚报1月9日) 就在1月8日,媒体刊登了对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的访问,温教授指出高校五种“重病”。一病市场化、二病项目化生存、三病平面化(大学合并)、四病官场化、五病多动症(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搞什么“战略”)。关于项目化生存,他说到,“现在学术腐败严重,假成果、假学问遍地都是,学术会议、成果鉴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过程普遍玩手段走过场,吃喝、游玩、送礼、拉关系、作交易反倒成了实质内容。现在很多人当上教授就整天过‘项目化’生活了,很少给本科上课,是不正常的。我近30年几乎每隔一年就要给本科生上课,上个学期还给一年级上基础课。这学期来山东大学,学校很照顾我,不给我什么限制,可是我自己觉得既然当老师,上课是基本的工作,这学期就给文学院的本科生上课。本是份内的普通的事情,没想到此间报纸还当做新闻专门报道。可见现在‘项目化生存’多么严重。” 我十分好奇,该怎样适用《规范》,去评价那些过着“项目化”生活的教授们?他们很少给本科生上课,作为教授的基本职责都没完成,师德过关吗?事实上,在今天的高校,有不少这样的教授,把主要精力用在科研之中,根本不给本科生上课,且花在带硕士、博士中的时间很少,甚至把弟子当廉价劳动力给自己的项目打工,可是由于科研成果由此看来,提高教师师德,还得从改革大学的管理、评价方式入手。其中,最关键的是打破当前行政主导一切的管理和评价模式——现有的评价指标就是行政指标——推行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分离,在大学内部,实行教育本位管理和学术同行评价。在这样的办学环境中,教育和学术才能按规律发展,而教师才能注重教育声誉和学术尊严,做真教育、真学问。


不合格,被一票否决掉了。 由此看来,提高教师师德,还得从改革大学的管理、评价方式入手。其中,最关键的是打破当前行政主导一切的管理和评价模式——现有的评价指标就是行政指标——推行行政权和学术权、教育权的分离,在大学内部,实行教育本位管理和学术同行评价。在这样的办学环境中,教育和学术才能按规律发展,而教师才能注重教育声誉和学术尊严,做真教育、真学问。 另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其对学校的管理权限,应该是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的教师,进行处罚,至于教师的师德,这不是行政部门所能管辖的范畴,而需由行业自身制订。换言之,在已有法律之上,再给教师提师德要求,这是行政部门的越权之举。这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学校的一贯思路,而这恰是影响师德的根源。这是在提高教师师德中,需要清理的思路。另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其对学校的管理权限,应该是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的教师,进行处罚,至于教师的师德,这不是行政部门所能管辖的范畴,而需由行业自身制订。换言之,在已有法律之上,再给教师提师德要求,这是行政部门的越权之举。这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学校的一贯思路,而这恰是影响师德的根源。这是在提高教师师德中,需要清理的思路。

作者  | 2012-1-10 8:01:00 | 阅读(674) |评论(1) | 阅读全文>>

严禁幼儿园兴趣班收费现实吗?

2012-1-10 7:29:00 阅读640 评论0 102012/01 Jan10

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这条禁令一经颁布,就被不少幼儿园以及家长认为不现实。其一,如果幼儿园举办兴趣班,不要求其向家长另行收费不现实,开兴趣班必然增加成本,除非将兴趣班的收费计进学费,而这样一来,学费标准也就提高(一些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其实就把这类办班的费用全部计入学费);其二,幼儿园不举办兴趣班也不现实,一些专家认为,幼儿园可就此取消特色班、兴趣班,可问题是,一些家长并不乐意,除了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多学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如果早早放学,一到点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还在上班的父母怎么办? 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各地已经颁布,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原因就在于遭遇不现实的困境。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对于部分家长来说,不是减轻负担,而是增加负担——以前学校有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放孩子,现在学校因不能收费而取消,整个家庭安排全部打乱。要叫爷爷奶奶来接孩子,或者请“钟点工”……而鉴于这种实际困难,幼儿园取消的兴趣班,也就悄然“复工”,而政府部门也睁只眼闭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只眼。 这样的问题在小学同样存在,在一些地方,实行严格的三点半放学规定,学生们必须在三点半放学之时离开校园,校内不能再有任何兴趣班、晚管办。结果是,如何解决三点半放学给家庭带来的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在学校附近的居民区,设立社工服务点,有需求的家长可以把孩子送去。照样要交费,照样要照看孩子做作业,而学校的资源白白的闲置。针对这种管理办法,有关调查显示,学生和家庭的负担比以前更重,所谓学校减负、社会增负。 怎样化解这种尴尬,让收费得以规范,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办学监督和教育评价。目前,我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无这种性质的家长会,一些号称有家长会的学校、幼儿园,其家长会的功能只是联谊会,或者是摆设和工具。这导致学校的收费规定、办学活动,家长无知情、参与、表达的权利,这也是一些学校、幼儿园借各种名义乱收费的根源。 当有能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家长委员会(其委员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那么,学校是否可举办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并交家长委员会决策;其开办的兴趣班、课后培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训班,需要多少成本,按成本该向每个孩子收取多少费用,也应得到家长委员会的认可。如此,规范收费,也就不再不现实。 当然,有人可能认为,建立这样的家长委员会也不现实。客观而言,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发生了变异,但造成变异的原因是,家长委员会没有按照正常的途径成立,而且,政府、学校、家庭的教育权力和权利关系没有调整。成立能独立运行、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牵涉到政府和学校,学校和家庭的关系的重新构建,而不仅仅是在政府管理部门或者学校的主导下,在学校里形成一个加家长委员会的机构那么简单。

这条禁令一经颁布,就被不少幼儿园以及家长认为不现实。其一,如果幼儿园举办兴趣班,不要求其向家长另行收费不现实,开兴趣班必然增加成本,除非将兴趣班的收费计进学费,而这样一来,学费标准也就提高(一些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其实就把这类办班的费用全部计入学费);其二,幼儿园不举办兴趣班也不现实,一些专家认为,幼儿园可就此取消特色班、兴趣班,可问题是,一些家长并不乐意,除了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多学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如果早早放学,一到点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还在上班的父母怎么办?

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这条禁令一经颁布,就被不少幼儿园以及家长认为不现实。其一,如果幼儿园举办兴趣班,不要求其向家长另行收费不现实,开兴趣班必然增加成本,除非将兴趣班的收费计进学费,而这样一来,学费标准也就提高(一些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其实就把这类办班的费用全部计入学费);其二,幼儿园不举办兴趣班也不现实,一些专家认为,幼儿园可就此取消特色班、兴趣班,可问题是,一些家长并不乐意,除了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多学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如果早早放学,一到点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还在上班的父母怎么办? 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各地已经颁布,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原因就在于遭遇不现实的困境。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对于部分家长来说,不是减轻负担,而是增加负担——以前学校有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放孩子,现在学校因不能收费而取消,整个家庭安排全部打乱。要叫爷爷奶奶来接孩子,或者请“钟点工”……而鉴于这种实际困难,幼儿园取消的兴趣班,也就悄然“复工”,而政府部门也睁只眼闭


只眼。 这样的问题在小学同样存在,在一些地方,实行严格的三点半放学规定,学生们必须在三点半放学之时离开校园,校内不能再有任何兴趣班、晚管办。结果是,如何解决三点半放学给家庭带来的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在学校附近的居民区,设立社工服务点,有需求的家长可以把孩子送去。照样要交费,照样要照看孩子做作业,而学校的资源白白的闲置。针对这种管理办法,有关调查显示,学生和家庭的负担比以前更重,所谓学校减负、社会增负。 怎样化解这种尴尬,让收费得以规范,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办学监督和教育评价。目前,我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无这种性质的家长会,一些号称有家长会的学校、幼儿园,其家长会的功能只是联谊会,或者是摆设和工具。这导致学校的收费规定、办学活动,家长无知情、参与、表达的权利,这也是一些学校、幼儿园借各种名义乱收费的根源。 当有能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家长委员会(其委员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那么,学校是否可举办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并交家长委员会决策;其开办的兴趣班、课后培

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各地已经颁布,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原因就在于遭遇不现实的困境。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对于部分家长来说,不是减轻负担,而是增加负担——以前学校有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放孩子,现在学校因不能收费而取消,整个家庭安排全部打乱。要叫爷爷奶奶来接孩子,或者请“钟点工”……而鉴于这种实际困难,幼儿园取消的兴趣班,也就悄然“复工”,而政府部门也睁只眼闭只眼。

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这条禁令一经颁布,就被不少幼儿园以及家长认为不现实。其一,如果幼儿园举办兴趣班,不要求其向家长另行收费不现实,开兴趣班必然增加成本,除非将兴趣班的收费计进学费,而这样一来,学费标准也就提高(一些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其实就把这类办班的费用全部计入学费);其二,幼儿园不举办兴趣班也不现实,一些专家认为,幼儿园可就此取消特色班、兴趣班,可问题是,一些家长并不乐意,除了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多学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如果早早放学,一到点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还在上班的父母怎么办? 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各地已经颁布,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原因就在于遭遇不现实的困境。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对于部分家长来说,不是减轻负担,而是增加负担——以前学校有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放孩子,现在学校因不能收费而取消,整个家庭安排全部打乱。要叫爷爷奶奶来接孩子,或者请“钟点工”……而鉴于这种实际困难,幼儿园取消的兴趣班,也就悄然“复工”,而政府部门也睁只眼闭

这样的问题在小学同样存在,在一些地方,实行严格的三点半放学规定,学生们必须在三点半放学之时离开校园,校内不能再有任何兴趣班、晚管办。结果是,如何解决三点半放学给家庭带来的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在学校附近的居民区,设立社工服务点,有需求的家长可以把孩子送去。照样要交费,照样要照看孩子做作业,而学校的资源白白的闲置。针对这种管理办法,有关调查显示,学生和家庭的负担比以前更重,所谓学校减负、社会增负。

训班,需要多少成本,按成本该向每个孩子收取多少费用,也应得到家长委员会的认可。如此,规范收费,也就不再不现实。 当然,有人可能认为,建立这样的家长委员会也不现实。客观而言,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发生了变异,但造成变异的原因是,家长委员会没有按照正常的途径成立,而且,政府、学校、家庭的教育权力和权利关系没有调整。成立能独立运行、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牵涉到政府和学校,学校和家庭的关系的重新构建,而不仅仅是在政府管理部门或者学校的主导下,在学校里形成一个加家长委员会的机构那么简单。

怎样化解这种尴尬,让收费得以规范,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办学监督和教育评价。目前,我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无这种性质的家长会,一些号称有家长会的学校、幼儿园,其家长会的功能只是联谊会,或者是摆设和工具。这导致学校的收费规定、办学活动,家长无知情、参与、表达的权利,这也是一些学校、幼儿园借各种名义乱收费的根源。


当有能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家长委员会(其委员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那么,学校是否可举办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并交家长委员会决策;其开办的兴趣班、课后培训班,需要多少成本,按成本该向每个孩子收取多少费用,也应得到家长委员会的认可。如此,规范收费,也就不再不现实。

      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这条禁令一经颁布,就被不少幼儿园以及家长认为不现实。其一,如果幼儿园举办兴趣班,不要求其向家长另行收费不现实,开兴趣班必然增加成本,除非将兴趣班的收费计进学费,而这样一来,学费标准也就提高(一些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其实就把这类办班的费用全部计入学费);其二,幼儿园不举办兴趣班也不现实,一些专家认为,幼儿园可就此取消特色班、兴趣班,可问题是,一些家长并不乐意,除了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多学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如果早早放学,一到点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还在上班的父母怎么办? 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各地已经颁布,但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原因就在于遭遇不现实的困境。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对于部分家长来说,不是减轻负担,而是增加负担——以前学校有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放孩子,现在学校因不能收费而取消,整个家庭安排全部打乱。要叫爷爷奶奶来接孩子,或者请“钟点工”……而鉴于这种实际困难,幼儿园取消的兴趣班,也就悄然“复工”,而政府部门也睁只眼闭
     当然,有人可能认为,建立这样的家长委员会也不现实。客观而言,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发生了变异,但造成变异的原因是,家长委员会没有按照正常的途径成立,而且,政府、学校、家庭的教育权力和权利关系没有调整。成立能独立运行、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牵涉到政府和学校,学校和家庭的关系的重新构建,而不仅仅是在政府管理部门或者学校的主导下,在学校里形成一个加家长委员会的机构那么简单。

作者  | 2012-1-10 7:29:00 | 阅读(640) |评论(0) | 阅读全文>>

司法第一时间介入国考泄题调查应成常规

2012-1-10 7:26:00 阅读648 评论0 102012/01 Jan10

还是考题泄露,考试组织者,都应该被司法机关作为调查对象,而不是自己充当调查者——考场发生作弊事件,可能的原因是监考、巡考安排有误(比如没有利益回避),监考、巡考不认真负责,甚至串通作弊人员;考题泄露,则存在命题环节泄露、印刷环节泄露、运送环节泄露、保管环节泄露等各种可能,而不管哪种可能,考试组织部门都存在责任。 然而,针对近年来的作弊和泄题质疑,首先出来回应的都是考试组织部门。而对曾启动调查的作弊、泄题事件的调查过程进行分析,都存在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当地教育部门(考试组织部门)都是调查组的成员之一,甚至是调查的主导者。这样的调查,公正性显然值得怀疑。去年高考中,就在广东普通高考语文科目考试开始不久,微博上就有网友准确发布了广东省语文高考作文题《回到原点》,当时该网友表示题目是自己猜中的,相关微博得到了微博发烧友的密切关注和转发,不久就被当事人删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从网上获悉有人在微博上发出作文题目的帖子后,立即联合该省公安、保密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事后对外通报称,经查实,这是一起不法人员利用手机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可问题是,手机为何可带进考场?考生用手机在考场拍摄作文题事,为何监考老师没有发觉?虽网友一再质疑,但没有下文。 此次考17研英语泄题事件,在未等考试部门出面回应前,公安部门即作出回应,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进步。公安机关应当独立启动调查,并把考试组织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的质疑;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泄题属实,则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考试公平是基本的教育公平。要让国考走出泄题疑团,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必须严肃考纪。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是严肃考纪十分关键的环节,这比考试组织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诚信,更重要——如果明知事后的处理,并不那么严厉,谁会把考纪当一回事,在巨大的作弊利益诱惑面前,就会铤而走险。14时,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了英语科目考试。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考前半小时,考试的答案及作文题已通过手机短信和研英语泄题事件,在未等考试部门出面回应前,公安部门即作出回应,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进步。公安机关应当独立启动调查,并把考试组织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的质疑;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泄题属实,则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考试公平是基本的教育公平。要让国考走出泄题疑团,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必须严肃考纪。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是严肃考纪十分关键的环节,这比考试组织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诚信,更重要——如果明知事后的处理,并不那么严厉,谁会把考纪当一回事,在巨大的作弊利益诱惑面前,就会铤而走险。QQ群流出。微博截图显示,短信提供者为启航教育集团广州分校。对此,启航教育集团客服及广州分校均否认。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回复,已介入调查。(新京报19日)

研英语泄题事件,在未等考试部门出面回应前,公安部门即作出回应,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进步。公安机关应当独立启动调查,并把考试组织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的质疑;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泄题属实,则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考试公平是基本的教育公平。要让国考走出泄题疑团,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必须严肃考纪。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是严肃考纪十分关键的环节,这比考试组织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诚信,更重要——如果明知事后的处理,并不那么严厉,谁会把考纪当一回事,在巨大的作弊利益诱惑面前,就会铤而走险。

1月7日14时,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了英语科目考试。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考前半小时,考试的答案及作文题已通过手机短信和QQ群流出。微博截图显示,短信“提供者”为启航教育集团广州分校。对此,启航教育集团客服及广州分校均否认。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回复,已介入调查。(新京报1月9日) 广东省公安厅的及时回复,值得肯定。司法机关在第一时间介入国考作弊调查,这是能让泄题、作弊等事件能得以公正调查、处理的唯一途径。笔者认为,这应该成为司法机关的规范性动作。 就在半个月前,英语四六级考试也陷入泄题疑云。一些考生透露,在开考前2小时左右,在网上居然查到试题答案。武汉大学王同学称,一家名叫“考试百科”的网站,约在开考前一小时就已公布了四级考试的部分试卷和所有答案。但是,对于此事的处理,很不相同,教育部随后表示:目前未发现泄密和大规模违纪作弊等异常情况,考试总体情况平稳;之前出现在网络上的考题和答案是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前发帖考后修改发帖内容”的方法,在混淆视听、散布谣言。这一表示十分迅速,但并没有有效打消公众的质疑,原因在于,是否泄题,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网友的举报进行调查,而不是由考试组织机构出面进行澄清。 这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不论是考场现场作弊广东省公安厅的及时回复,值得肯定。司法机关在第一时间介入国考作弊调查,这是能让泄题、作弊等事件能得以公正调查、处理的唯一途径。笔者认为,这应该成为司法机关的规范性动作。

1月7日14时,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了英语科目考试。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考前半小时,考试的答案及作文题已通过手机短信和QQ群流出。微博截图显示,短信“提供者”为启航教育集团广州分校。对此,启航教育集团客服及广州分校均否认。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回复,已介入调查。(新京报1月9日) 广东省公安厅的及时回复,值得肯定。司法机关在第一时间介入国考作弊调查,这是能让泄题、作弊等事件能得以公正调查、处理的唯一途径。笔者认为,这应该成为司法机关的规范性动作。 就在半个月前,英语四六级考试也陷入泄题疑云。一些考生透露,在开考前2小时左右,在网上居然查到试题答案。武汉大学王同学称,一家名叫“考试百科”的网站,约在开考前一小时就已公布了四级考试的部分试卷和所有答案。但是,对于此事的处理,很不相同,教育部随后表示:目前未发现泄密和大规模违纪作弊等异常情况,考试总体情况平稳;之前出现在网络上的考题和答案是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前发帖考后修改发帖内容”的方法,在混淆视听、散布谣言。这一表示十分迅速,但并没有有效打消公众的质疑,原因在于,是否泄题,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网友的举报进行调查,而不是由考试组织机构出面进行澄清。 这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不论是考场现场作弊

就在半个月前,英语四六级考试也陷入泄题疑云。一些考生透露,在开考前2小时左右,在网上居然查到试题答案。武汉大学王同学称,一家名叫“考试百科”的网站,约在开考前一小时就已公布了四级考试的部分试卷和所有答案。但是,对于此事的处理,很不相同,教育部随后表示:目前未发现泄密和大规模违纪作弊等异常情况,考试总体情况平稳;之前出现在网络上的考题和答案是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前发帖考后修改发帖内容”的方法,在混淆视听、散布谣言。这一表示十分迅速,但并没有有效打消公众的质疑,原因在于,是否泄题,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网友的举报进行调查,而不是由考试组织机构出面进行澄清。

研英语泄题事件,在未等考试部门出面回应前,公安部门即作出回应,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进步。公安机关应当独立启动调查,并把考试组织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的质疑;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泄题属实,则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考试公平是基本的教育公平。要让国考走出泄题疑团,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必须严肃考纪。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是严肃考纪十分关键的环节,这比考试组织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诚信,更重要——如果明知事后的处理,并不那么严厉,谁会把考纪当一回事,在巨大的作弊利益诱惑面前,就会铤而走险。

研英语泄题事件,在未等考试部门出面回应前,公安部门即作出回应,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进步。公安机关应当独立启动调查,并把考试组织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的质疑;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泄题属实,则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考试公平是基本的教育公平。要让国考走出泄题疑团,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必须严肃考纪。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是严肃考纪十分关键的环节,这比考试组织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诚信,更重要——如果明知事后的处理,并不那么严厉,谁会把考纪当一回事,在巨大的作弊利益诱惑面前,就会铤而走险。这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不论是考场现场作弊还是考题泄露,考试组织者,都应该被司法机关作为调查对象,而不是自己充当调查者——考场发生作弊事件,可能的原因是监考、巡考安排有误(比如没有利益回避),监考、巡考不认真负责,甚至串通作弊人员;考题泄露,则存在命题环节泄露、印刷环节泄露、运送环节泄露、保管环节泄露等各种可能,而不管哪种可能,考试组织部门都存在责任。

1月7日14时,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了英语科目考试。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考前半小时,考试的答案及作文题已通过手机短信和QQ群流出。微博截图显示,短信“提供者”为启航教育集团广州分校。对此,启航教育集团客服及广州分校均否认。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回复,已介入调查。(新京报1月9日) 广东省公安厅的及时回复,值得肯定。司法机关在第一时间介入国考作弊调查,这是能让泄题、作弊等事件能得以公正调查、处理的唯一途径。笔者认为,这应该成为司法机关的规范性动作。 就在半个月前,英语四六级考试也陷入泄题疑云。一些考生透露,在开考前2小时左右,在网上居然查到试题答案。武汉大学王同学称,一家名叫“考试百科”的网站,约在开考前一小时就已公布了四级考试的部分试卷和所有答案。但是,对于此事的处理,很不相同,教育部随后表示:目前未发现泄密和大规模违纪作弊等异常情况,考试总体情况平稳;之前出现在网络上的考题和答案是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前发帖考后修改发帖内容”的方法,在混淆视听、散布谣言。这一表示十分迅速,但并没有有效打消公众的质疑,原因在于,是否泄题,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网友的举报进行调查,而不是由考试组织机构出面进行澄清。 这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不论是考场现场作弊

然而,针对近年来的作弊和泄题质疑,首先出来回应的都是考试组织部门。而对曾启动调查的作弊、泄题事件的调查过程进行分析,都存在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当地教育部门(考试组织部门)都是调查组的成员之一,甚至是调查的主导者。这样的调查,公正性显然值得怀疑。去年高考中,就在广东普通高考语文科目考试开始不久,微博上就有网友准确发布了广东省语文高考作文题《回到原点》,当时该网友表示题目是自己猜中的,相关微博得到了微博发烧友的密切关注和转发,不久就被当事人删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从网上获悉有人在微博上发出作文题目的帖子后,立即联合该省公安、保密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事后对外通报称,经查实,这是一起不法人员利用手机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可问题是,手机为何可带进考场?考生用手机在考场拍摄作文题事,为何监考老师没有发觉?虽网友一再质疑,但没有下文。

还是考题泄露,考试组织者,都应该被司法机关作为调查对象,而不是自己充当调查者——考场发生作弊事件,可能的原因是监考、巡考安排有误(比如没有利益回避),监考、巡考不认真负责,甚至串通作弊人员;考题泄露,则存在命题环节泄露、印刷环节泄露、运送环节泄露、保管环节泄露等各种可能,而不管哪种可能,考试组织部门都存在责任。 然而,针对近年来的作弊和泄题质疑,首先出来回应的都是考试组织部门。而对曾启动调查的作弊、泄题事件的调查过程进行分析,都存在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当地教育部门(考试组织部门)都是调查组的成员之一,甚至是调查的主导者。这样的调查,公正性显然值得怀疑。去年高考中,就在广东普通高考语文科目考试开始不久,微博上就有网友准确发布了广东省语文高考作文题《回到原点》,当时该网友表示题目是自己猜中的,相关微博得到了微博发烧友的密切关注和转发,不久就被当事人删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从网上获悉有人在微博上发出作文题目的帖子后,立即联合该省公安、保密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事后对外通报称,经查实,这是一起不法人员利用手机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可问题是,手机为何可带进考场?考生用手机在考场拍摄作文题事,为何监考老师没有发觉?虽网友一再质疑,但没有下文。 此次考


此次考研英语泄题事件,在未等考试部门出面回应前,公安部门即作出回应,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进步。公安机关应当独立启动调查,并把考试组织部门也作为调查对象。如果调查结果是子虚乌有,那么,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的质疑;而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泄题属实,则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还是考题泄露,考试组织者,都应该被司法机关作为调查对象,而不是自己充当调查者——考场发生作弊事件,可能的原因是监考、巡考安排有误(比如没有利益回避),监考、巡考不认真负责,甚至串通作弊人员;考题泄露,则存在命题环节泄露、印刷环节泄露、运送环节泄露、保管环节泄露等各种可能,而不管哪种可能,考试组织部门都存在责任。 然而,针对近年来的作弊和泄题质疑,首先出来回应的都是考试组织部门。而对曾启动调查的作弊、泄题事件的调查过程进行分析,都存在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当地教育部门(考试组织部门)都是调查组的成员之一,甚至是调查的主导者。这样的调查,公正性显然值得怀疑。去年高考中,就在广东普通高考语文科目考试开始不久,微博上就有网友准确发布了广东省语文高考作文题《回到原点》,当时该网友表示题目是自己猜中的,相关微博得到了微博发烧友的密切关注和转发,不久就被当事人删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从网上获悉有人在微博上发出作文题目的帖子后,立即联合该省公安、保密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事后对外通报称,经查实,这是一起不法人员利用手机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可问题是,手机为何可带进考场?考生用手机在考场拍摄作文题事,为何监考老师没有发觉?虽网友一再质疑,但没有下文。 此次考
     考试公平是基本的教育公平。要让国考走出泄题疑团,恢复公众对其的信任,必须严肃考纪。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是严肃考纪十分关键的环节,这比考试组织部门三令五申强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诚信,更重要——如果明知事后的处理,并不那么严厉,谁会把考纪当一回事,在巨大的作弊利益诱惑面前,就会铤而走险。

作者  | 2012-1-10 7:26:00 | 阅读(648) |评论(0) | 阅读全文>>

推进教育公平,需警惕一刀切思维

2012-1-9 7:32:00 阅读456 评论0 92012/01 Jan9

“在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针对有网友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偏低的疑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作出回应。(新京报1月6日) 站在城市的角度,3元钱确实买不了什么,因此,有网友质疑三元补助标准偏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按照这种思维,去推进教育公平,恐怕很多事都会陷入无穷尽的争议中寸步难行。 针对国务院去年推动的营养改善计划,除了上述质疑外,还有人质疑为何只限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不是所有农村地区。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的学生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之内,那么,所需国家财政投入的费用,就不是160亿,而可能是320亿,甚至480亿。面对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关部门极有可能望而却步。 扩大教育教育,必须基于现实,切忌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所谓城市思维,就是按照城市的环境和学习生活经验,去考虑全国各地的问题;所谓一刀切思维,就是要全国一盘棋,一个地方有的,另一个地方也必须有;农村有的,城市也必须有。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扩大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分步骤、因地制宜。有人认为这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在补历史的欠债。比如,营养改善计划首选中西部农村地区,就是因为这些地区老百姓的收入低、教育资源薄弱,

 在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针对有网友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偏低的疑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作出回应。(新京报 “在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针对有网友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偏低的疑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作出回应。(新京报1月6日) 站在城市的角度,3元钱确实买不了什么,因此,有网友质疑三元补助标准偏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按照这种思维,去推进教育公平,恐怕很多事都会陷入无穷尽的争议中寸步难行。 针对国务院去年推动的营养改善计划,除了上述质疑外,还有人质疑为何只限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不是所有农村地区。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的学生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之内,那么,所需国家财政投入的费用,就不是160亿,而可能是320亿,甚至480亿。面对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关部门极有可能望而却步。 扩大教育教育,必须基于现实,切忌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所谓城市思维,就是按照城市的环境和学习生活经验,去考虑全国各地的问题;所谓一刀切思维,就是要全国一盘棋,一个地方有的,另一个地方也必须有;农村有的,城市也必须有。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扩大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分步骤、因地制宜。有人认为这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在补历史的欠债。比如,营养改善计划首选中西部农村地区,就是因为这些地区老百姓的收入低、教育资源薄弱,16)

过去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其他地方还要与这些地区“看齐”,那就不是推进公平,而是借机“搭便车”再获得国家更多的福利。 以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已经吃了“苦头”。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撤点并校,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上学的艰难,拿着地图一看,孩子的家离开合并后的学校也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10分钟、20分钟就可搞定的路程,但其实,农村交通复杂,看似一点点路,孩子一走,可能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像两座山头,站在这个山头的人一早告诉另一个山头的人,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开始赶路,下山,再上山,赶到就中午了。没有这种亲身经历,闭门决策的结果是,撤点并校制造新时期的上学难。 这种思维还在很多领域继续。包括眼下引起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测算,解决全国1.5亿中小学生的校车问题,总共需要4600亿。教育部的这种侧算法,符合很多网友的心意,既实行了城乡同步,也做到了校车的高标准配置,可是,4600亿资金从哪里来?这反而成了校车经费保障机制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了。 从现实出发,根本就不要一刀切、一揽子解决全国城乡所有中小学的校车问题。城市学校学生的上下学,可以通过完善公交系统解决,而当前的重点则是中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以及大城市的郊区学校。要针对这些地区的校车问题,制订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安全


站在城市的角度, “在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针对有网友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偏低的疑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作出回应。(新京报1月6日) 站在城市的角度,3元钱确实买不了什么,因此,有网友质疑三元补助标准偏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按照这种思维,去推进教育公平,恐怕很多事都会陷入无穷尽的争议中寸步难行。 针对国务院去年推动的营养改善计划,除了上述质疑外,还有人质疑为何只限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不是所有农村地区。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的学生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之内,那么,所需国家财政投入的费用,就不是160亿,而可能是320亿,甚至480亿。面对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关部门极有可能望而却步。 扩大教育教育,必须基于现实,切忌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所谓城市思维,就是按照城市的环境和学习生活经验,去考虑全国各地的问题;所谓一刀切思维,就是要全国一盘棋,一个地方有的,另一个地方也必须有;农村有的,城市也必须有。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扩大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分步骤、因地制宜。有人认为这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在补历史的欠债。比如,营养改善计划首选中西部农村地区,就是因为这些地区老百姓的收入低、教育资源薄弱,3元钱确实买不了什么,因此,有网友质疑三元补助标准偏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按照这种思维,去推进教育公平,恐怕很多事都会陷入无穷尽的争议中寸步难行。

监管体系。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

针对国务院去年推动的营养改善计划,除了上述质疑外,还有人质疑为何只限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不是所有农村地区。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的学生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之内,那么,所需国家财政投入的费用,就不是监管体系。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160亿,而可能是320亿,甚至480亿。面对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关部门极有可能望而却步。

过去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其他地方还要与这些地区“看齐”,那就不是推进公平,而是借机“搭便车”再获得国家更多的福利。 以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已经吃了“苦头”。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撤点并校,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上学的艰难,拿着地图一看,孩子的家离开合并后的学校也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10分钟、20分钟就可搞定的路程,但其实,农村交通复杂,看似一点点路,孩子一走,可能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像两座山头,站在这个山头的人一早告诉另一个山头的人,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开始赶路,下山,再上山,赶到就中午了。没有这种亲身经历,闭门决策的结果是,撤点并校制造新时期的上学难。 这种思维还在很多领域继续。包括眼下引起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测算,解决全国1.5亿中小学生的校车问题,总共需要4600亿。教育部的这种侧算法,符合很多网友的心意,既实行了城乡同步,也做到了校车的高标准配置,可是,4600亿资金从哪里来?这反而成了校车经费保障机制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了。 从现实出发,根本就不要一刀切、一揽子解决全国城乡所有中小学的校车问题。城市学校学生的上下学,可以通过完善公交系统解决,而当前的重点则是中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以及大城市的郊区学校。要针对这些地区的校车问题,制订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安全


监管体系。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

扩大教育教育,必须基于现实,切忌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所谓城市思维,就是按照城市的环境和学习生活经验,去考虑全国各地的问题;所谓一刀切思维,就是要全国一盘棋,一个地方有的,另一个地方也必须有;农村有的,城市也必须有。

“在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针对有网友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偏低的疑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作出回应。(新京报1月6日) 站在城市的角度,3元钱确实买不了什么,因此,有网友质疑三元补助标准偏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按照这种思维,去推进教育公平,恐怕很多事都会陷入无穷尽的争议中寸步难行。 针对国务院去年推动的营养改善计划,除了上述质疑外,还有人质疑为何只限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不是所有农村地区。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的学生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之内,那么,所需国家财政投入的费用,就不是160亿,而可能是320亿,甚至480亿。面对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关部门极有可能望而却步。 扩大教育教育,必须基于现实,切忌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所谓城市思维,就是按照城市的环境和学习生活经验,去考虑全国各地的问题;所谓一刀切思维,就是要全国一盘棋,一个地方有的,另一个地方也必须有;农村有的,城市也必须有。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扩大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分步骤、因地制宜。有人认为这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在补历史的欠债。比如,营养改善计划首选中西部农村地区,就是因为这些地区老百姓的收入低、教育资源薄弱,

过去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其他地方还要与这些地区“看齐”,那就不是推进公平,而是借机“搭便车”再获得国家更多的福利。 以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已经吃了“苦头”。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撤点并校,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上学的艰难,拿着地图一看,孩子的家离开合并后的学校也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10分钟、20分钟就可搞定的路程,但其实,农村交通复杂,看似一点点路,孩子一走,可能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像两座山头,站在这个山头的人一早告诉另一个山头的人,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开始赶路,下山,再上山,赶到就中午了。没有这种亲身经历,闭门决策的结果是,撤点并校制造新时期的上学难。 这种思维还在很多领域继续。包括眼下引起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测算,解决全国1.5亿中小学生的校车问题,总共需要4600亿。教育部的这种侧算法,符合很多网友的心意,既实行了城乡同步,也做到了校车的高标准配置,可是,4600亿资金从哪里来?这反而成了校车经费保障机制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了。 从现实出发,根本就不要一刀切、一揽子解决全国城乡所有中小学的校车问题。城市学校学生的上下学,可以通过完善公交系统解决,而当前的重点则是中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以及大城市的郊区学校。要针对这些地区的校车问题,制订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在资源有限的情况,扩大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分步骤、因地制宜。有人认为这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在补历史的欠债。比如,营养改善计划首选中西部农村地区,就是因为这些地区老百姓的收入低、教育资源薄弱,过去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其他地方还要与这些地区“看齐”,那就不是推进公平,而是借机“搭便车”再获得国家更多的福利。

“在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针对有网友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偏低的疑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作出回应。(新京报1月6日) 站在城市的角度,3元钱确实买不了什么,因此,有网友质疑三元补助标准偏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按照这种思维,去推进教育公平,恐怕很多事都会陷入无穷尽的争议中寸步难行。 针对国务院去年推动的营养改善计划,除了上述质疑外,还有人质疑为何只限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不是所有农村地区。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将全国所有农村地区的学生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之内,那么,所需国家财政投入的费用,就不是160亿,而可能是320亿,甚至480亿。面对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关部门极有可能望而却步。 扩大教育教育,必须基于现实,切忌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所谓城市思维,就是按照城市的环境和学习生活经验,去考虑全国各地的问题;所谓一刀切思维,就是要全国一盘棋,一个地方有的,另一个地方也必须有;农村有的,城市也必须有。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扩大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分步骤、因地制宜。有人认为这可能产生新的不公平,但其实,这是在补历史的欠债。比如,营养改善计划首选中西部农村地区,就是因为这些地区老百姓的收入低、教育资源薄弱,

以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已经吃了“苦头”。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撤点并校,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上学的艰难,拿着地图一看,孩子的家离开合并后的学校也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10分钟、20分钟就可搞定的路程,但其实,农村交通复杂,看似一点点路,孩子一走,可能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像两座山头,站在这个山头的人一早告诉另一个山头的人,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开始赶路,下山,再上山,赶到就中午了。没有这种亲身经历,闭门决策的结果是,撤点并校制造新时期的上学难。


这种思维还在很多领域继续。包括眼下引起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测算,解决全国1.5亿中小学生的校车问题,总共需要4600亿。教育部的这种侧算法,符合很多网友的心意,既实行了城乡同步,也做到了校车的高标准配置,可是,监管体系。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4600亿资金从哪里来?这反而成了校车经费保障机制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了。

过去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其他地方还要与这些地区“看齐”,那就不是推进公平,而是借机“搭便车”再获得国家更多的福利。 以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已经吃了“苦头”。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撤点并校,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上学的艰难,拿着地图一看,孩子的家离开合并后的学校也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10分钟、20分钟就可搞定的路程,但其实,农村交通复杂,看似一点点路,孩子一走,可能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像两座山头,站在这个山头的人一早告诉另一个山头的人,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开始赶路,下山,再上山,赶到就中午了。没有这种亲身经历,闭门决策的结果是,撤点并校制造新时期的上学难。 这种思维还在很多领域继续。包括眼下引起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测算,解决全国1.5亿中小学生的校车问题,总共需要4600亿。教育部的这种侧算法,符合很多网友的心意,既实行了城乡同步,也做到了校车的高标准配置,可是,4600亿资金从哪里来?这反而成了校车经费保障机制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了。 从现实出发,根本就不要一刀切、一揽子解决全国城乡所有中小学的校车问题。城市学校学生的上下学,可以通过完善公交系统解决,而当前的重点则是中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以及大城市的郊区学校。要针对这些地区的校车问题,制订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安全

从现实出发,根本就不要一刀切、一揽子解决全国城乡所有中小学的校车问题。城市学校学生的上下学,可以通过完善公交系统解决,而当前的重点则是中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以及大城市的郊区学校。要针对这些地区的校车问题,制订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管体系。


监管体系。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过去国家和当地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如果其他地方还要与这些地区“看齐”,那就不是推进公平,而是借机“搭便车”再获得国家更多的福利。 以城市思维和一刀切思维发展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已经吃了“苦头”。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撤点并校,当地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上学的艰难,拿着地图一看,孩子的家离开合并后的学校也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于是想当然地认为,这就是10分钟、20分钟就可搞定的路程,但其实,农村交通复杂,看似一点点路,孩子一走,可能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像两座山头,站在这个山头的人一早告诉另一个山头的人,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开始赶路,下山,再上山,赶到就中午了。没有这种亲身经历,闭门决策的结果是,撤点并校制造新时期的上学难。 这种思维还在很多领域继续。包括眼下引起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的测算,解决全国1.5亿中小学生的校车问题,总共需要4600亿。教育部的这种侧算法,符合很多网友的心意,既实行了城乡同步,也做到了校车的高标准配置,可是,4600亿资金从哪里来?这反而成了校车经费保障机制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了。 从现实出发,根本就不要一刀切、一揽子解决全国城乡所有中小学的校车问题。城市学校学生的上下学,可以通过完善公交系统解决,而当前的重点则是中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以及大城市的郊区学校。要针对这些地区的校车问题,制订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预算,并建立相应的安全

监管体系。 当然,对于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存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也给教育决策提出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将民意纳入决策范畴。教育资源的配置,本就需要各方利益进行充分博弈,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我国以前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发达地区、大城市,以及目前教育资源开始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倾斜,从决策机制本身看,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政府主导决策,所以,在一项决策出台后,公众难免提出质疑,而这些意见其实早应该呈现在决策过程中。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 包括各种教育措施的执行,其实也需要民意的参与。以营养改善计划而言,政府拨款怎样变成孩子们碗中热腾腾的饭菜,这就需要社会的监督;校车安全也是如此,在配备合格的校车之后,校车的运行维护,也是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的。

作者  | 2012-1-9 7:32:00 | 阅读(456) |评论(0) | 阅读全文>>

“一题多卷”能有效防止考研作弊吗?

2012-1-9 7:19:00 阅读441 评论0 92012/01 Jan9

先安装,要在考生进场时进行告知和检查,必须通知考生,一题多卷,有必要告诉考生吗?这只要监考老师知道即可。提前告诉,不是可给作弊者应对的空间吗? 这种宣布技术手段防作弊的做法,可能想突出有关部门对治理考场秩序的重视。但是,这不代表就此就治理好考场秩序。以笔者之见,要治理考研等国考作弊,既要在场内下功夫,又要在场外下功夫。 所谓在场内下功夫,就是必须严格考纪。尤其是对监考人员放纵、参与作弊,必须严格处理。从近年来的作弊事件分析,在作弊被曝光之后,大多由教育部门自己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司法机关调查,结果往往把作弊责任推给作弊当事者,而巡考、监考却置身事外。比如,考场设置了金属探测仪,考生却把手机带进了考场,调查的结果是金属探测仪失灵了,与此同时考场的监控设备也不运转了,这是仪器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而所谓场外的功夫,则是必须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为核心,推进导师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弊之所以在考研、高考等升学考试中屡禁不止,与一

17先安装,要在考生进场时进行告知和检查,必须通知考生,一题多卷,有必要告诉考生吗?这只要监考老师知道即可。提前告诉,不是可给作弊者应对的空间吗? 这种宣布技术手段防作弊的做法,可能想突出有关部门对治理考场秩序的重视。但是,这不代表就此就治理好考场秩序。以笔者之见,要治理考研等国考作弊,既要在场内下功夫,又要在场外下功夫。 所谓在场内下功夫,就是必须严格考纪。尤其是对监考人员放纵、参与作弊,必须严格处理。从近年来的作弊事件分析,在作弊被曝光之后,大多由教育部门自己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司法机关调查,结果往往把作弊责任推给作弊当事者,而巡考、监考却置身事外。比如,考场设置了金属探测仪,考生却把手机带进了考场,调查的结果是金属探测仪失灵了,与此同时考场的监控设备也不运转了,这是仪器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而所谓场外的功夫,则是必须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为核心,推进导师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弊之所以在考研、高考等升学考试中屡禁不止,与一,全国165万怀揣读研先安装,要在考生进场时进行告知和检查,必须通知考生,一题多卷,有必要告诉考生吗?这只要监考老师知道即可。提前告诉,不是可给作弊者应对的空间吗? 这种宣布技术手段防作弊的做法,可能想突出有关部门对治理考场秩序的重视。但是,这不代表就此就治理好考场秩序。以笔者之见,要治理考研等国考作弊,既要在场内下功夫,又要在场外下功夫。 所谓在场内下功夫,就是必须严格考纪。尤其是对监考人员放纵、参与作弊,必须严格处理。从近年来的作弊事件分析,在作弊被曝光之后,大多由教育部门自己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司法机关调查,结果往往把作弊责任推给作弊当事者,而巡考、监考却置身事外。比如,考场设置了金属探测仪,考生却把手机带进了考场,调查的结果是金属探测仪失灵了,与此同时考场的监控设备也不运转了,这是仪器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而所谓场外的功夫,则是必须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为核心,推进导师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弊之所以在考研、高考等升学考试中屡禁不止,与一梦的考生走进考场,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其中在京的考生将达到约12万人。今年研究生考试全国首次试行先安装,要在考生进场时进行告知和检查,必须通知考生,一题多卷,有必要告诉考生吗?这只要监考老师知道即可。提前告诉,不是可给作弊者应对的空间吗? 这种宣布技术手段防作弊的做法,可能想突出有关部门对治理考场秩序的重视。但是,这不代表就此就治理好考场秩序。以笔者之见,要治理考研等国考作弊,既要在场内下功夫,又要在场外下功夫。 所谓在场内下功夫,就是必须严格考纪。尤其是对监考人员放纵、参与作弊,必须严格处理。从近年来的作弊事件分析,在作弊被曝光之后,大多由教育部门自己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司法机关调查,结果往往把作弊责任推给作弊当事者,而巡考、监考却置身事外。比如,考场设置了金属探测仪,考生却把手机带进了考场,调查的结果是金属探测仪失灵了,与此同时考场的监控设备也不运转了,这是仪器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而所谓场外的功夫,则是必须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为核心,推进导师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弊之所以在考研、高考等升学考试中屡禁不止,与一一题多卷,以防考生作弊。(北京晚报16日)

从屏蔽仪、金属探测仪防作弊,到“一题多卷”防作弊,考试组织部门为反作弊,可谓动足了脑筋。从新的“一题多卷”这一招来说,乍看还确实可能有效——同一科目、多种试卷,卷面格式不固定、不统一,集团作弊不就没有方向了?

但就如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也遭“破解”、“失灵”一样。“一题多卷”能治的是根据一张卷子,传送答案给参与作弊的考生,可却防止不了“点对点”的作弊。如果试卷没有提前泄露的话,作弊者是进考场之后再把试卷通过高科技传送到考场之外的,考场之外的人如果实行“点对点”的服务,那么,多个“点对点”,不也就形成了集团的威力?在作弊者面前,技术防作弊,是防不甚防的。

次作弊的“收益”很高有关,如果作弊成功,考生不但可以顺利进入大学深造,而且由于大多学校研究生教育并未建立严格的淘汰制,也就可以顺利拿到学位证书。如果在研究生招生中,导师能发挥自主作用,考察考生的学术潜能和实践经验;如果大学研究生教育严格管理,作弊进校的学生难以顺利完成学业,这种情况或可得到改观。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行学术自治和教授治校,摆脱行政对研究生招生、培养的干扰,·这也是回应社会担心研究生自主招生可能产生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的最好途径。 这样看来,在研究生开考前就提前将这种技术反作弊方式,告诉考生,也存在问题。不像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要事先安装,要在考生进场时进行告知和检查,必须通知考生,一题多卷,有必要告诉考生吗?这只要监考老师知道即可。提前告诉,不是可给作弊者应对的空间吗?

这种宣布技术手段防作弊的做法,可能想突出有关部门对治理考场秩序的重视。但是,这不代表就此就治理好考场秩序。以笔者之见,要治理考研等国考作弊,既要在场内下功夫,又要在场外下功夫。

所谓在场内下功夫,就是必须严格考纪。尤其是对监考人员放纵、参与作弊,必须严格处理。从近年来的作弊事件分析,在作弊被曝光之后,大多由教育部门自己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司法机关调查,结果往往把作弊责任推给作弊当事者,而巡考、监考却置身事外。比如,考场设置了金属探测仪,考生却把手机带进了考场,调查的结果是金属探测仪失灵了,与此同时考场的监控设备也不运转了,这是仪器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而所谓场外的功夫,则是必须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为核心,推进导师制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作弊之所以在考研、高考等升学考试中屡禁不止,与一次作弊的“收益”很高有关,如果作弊成功,考生不但可以顺利进入大学深造,而且由于大多学校研究生教育并未建立严格的淘汰制,也就可以顺利拿到学位证书。如果在研究生招生中,导师能发挥自主作用,考察考生的学术潜能和实践经验;如果大学研究生教育严格管理,作弊进校的学生难以顺利完成学业,这种情况或可得到改观。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行学术自治和教授治校,摆脱行政对研究生招生、培养的干扰,·这也是回应社会担心研究生自主招生可能产生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的最好途径。

作者  | 2012-1-9 7:19:00 | 阅读(441) |评论(0) | 阅读全文>>

怎样堵住虚报冒领的漏洞

2012-1-9 7:17:00 阅读436 评论0 92012/01 Jan9

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

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据央视报道,近日,记者在安徽界首市采访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一些农村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上报的统计表上的人数对不上,有的学校在校人数和上报人数能差出一二百人。据界首市教育局计财股统计员谢富强介绍,他们上报国家报表的基础教育阶段小学生的数字是51586人,而实际上落实拨款表上的数字是36234人,中间差了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15000多人。国家下拨款的义务教育保障金总数减去实际学生人数下拨款中间的差额是1063万元。(新京报1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8日)


记者称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其实是少见多怪了。类似的虚报冒领事件,早在多年前就有发生——2008年,经重庆市审计局审计查实,万州三峡服装艺术学校等12所学校在2007年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采取虚假、重复申报资助对象,以及隐瞒流失学生等方式,套取国家助学金;滞留或挪用助学金。2009年,中央电视台报道了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职业中学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该校通过制造普通高中生和中职学生双重学籍、虚报学生人数等途径套取国家助学金。仅2008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9月,崆峒区职业中学就和另外一所学校通过双学籍班,套取国家职高助学金7万多元。2010年,湖南省审计厅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当地10所学校通过虚报人数等手段,多领、冒领1100多万元助学金补助。

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


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

虚报冒领事件为何反复上演?监管不力是一方面,负责下拨经费的部门,没有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仅凭地方教育部门、学校上报的数据,就下拨,这给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机会。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拨款制度存在弊端。

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

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我国目前实行的学生补助拨款制度,是由学校统计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再逐级上报。国家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1月至2007再根据各校上报的名单,将款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再给学生。这一制度的问题在于,如果学校或地方教育心怀不轨,就极有可能虚报,然后冒领国家拨款。目前发生的虚报冒领事件,都是这样发生的。 这不仅在学生补助款发放中存在,包括中央财政对学校教育的转移支付,采取的也是层层拨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给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拨付给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给学校,这种拨付方式之下,虽有监督、审计,可套取、挤占、挪用屡禁不止。国家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审计调查的16个省中,有6个省的财政、教育部门共滞留中央两免一补专项经费1.89亿元。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2个省教育部门滞留或结余以前年度安排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经费1.27亿元。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45.32%


堵住这一漏洞,必须调整拨款方式。这就是国家财政直接把拨款打到受款对象的账号。这貌似增加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其实,层层拨付,才既耗人力,又费时间,同时造成漏洞。在发达国家,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就采取直接将经费拨进受款对象账号的方式,如果是给学校的经费,就直接拨付到学校的账号,如果是给教师的薪酬待遇,就直接拨付到教师的账号,如果是给学生的补助,则打进学生的账号。在现代信息社会,实行这样的拨付方式,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要建立数据翔实、真实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平台,就可实现。


对于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据央视报道,近日,记者在安徽界首市采访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一些农村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上报的统计表上的人数对不上,有的学校在校人数和上报人数能差出一二百人。据界首市教育局计财股统计员谢富强介绍,他们上报国家报表的基础教育阶段小学生的数字是51586人,而实际上落实拨款表上的数字是36234人,中间差了15000多人。国家下拨款的义务教育保障金总数减去实际学生人数下拨款中间的差额是1063万元。(新京报1月8日) 记者称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其实是少见多怪了。类似的虚报冒领事件,早在多年前就有发生——2008年,经重庆市审计局审计查实,万州三峡服装艺术学校等12所学校在2007年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采取虚假、重复申报资助对象,以及隐瞒流失学生等方式,套取国家助学金;滞留或挪用助学金。2009年,中央电视台报道了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职业中学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该校通过制造普通高中生和中职学生双重学籍、虚报学生人数等途径套取国家助学金。仅2008年9月,崆峒区职业中学就和另外一所学校通过双学籍班,套取国家职高助学金7万多元。2010年,湖南省审计厅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当地10所学校通过虚报人数等手段,多领、冒领1100多万元助学金补助。 虚报冒领事件为何反复上演?监管不力是一方面,负责下拨经费的部门,没有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仅凭地方教育部门、学校上报的数据,就下拨,这给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机会。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拨款制度存在弊端。 我国目前实行的学生补助拨款制度,是由学校统计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再逐级上报。国家

政府部门已有认识。比如在中职补助中,就要求学生办离银行卡,可是,在具体拨款时,还是由学校代理,并非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之所以不采取这种更为有效的方式,大致原因有二,一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够,直接给基层学校和学生拨款,牵涉到很多数据整理和事务性工作,这在政府部门看来,不是自己该从事的工作,我国早在多年前就曾宣布要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平台,可到现在尚未建成。二是层层拨款,也就实现权力的层层联系,一级对一级负责,如果中央直接拨款,那么省级、县级政府,也就没有权力去官学校了。 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所以,拨款方式的转变,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调整。拿美国联邦教育部来说,其基本的职责只有两个,一是负责帮助、救济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二是统计教育发展数据,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教育、学校服务。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转变思路,转变功能。不然,有限的教育拨款不断出现虚报冒领,将滋生教育腐败,破坏政府的公信力,也败坏教育的形象。

作者  | 2012-1-9 7:17:00 | 阅读(436) |评论(0) | 阅读全文>>

校车标准之争切莫成为商业利益之争

2012-1-9 7:14:00 阅读446 评论0 92012/01 Jan9

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去年12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201218日。


据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据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的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按照计划,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的《新校车标准》将于本月11日和12日审核,但由于执笔者仍为宇通相关人员,修改稿能否获得普遍认同并最终通过审核仍存变数。(钱江晚报1月8日) 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的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一些客车厂家那里,就变为了商机。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就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既然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那么,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来自客车厂家的课题负责人,怎么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本公司已有的技术条件套用在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的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按照计划,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的《新校车标准》将于本月11日和12日审核,但由于执笔者仍为宇通相关人员,修改稿能否获得普遍认同并最终通过审核仍存变数。(钱江晚报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18日)

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的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一些客车厂家那里,就变为了商机。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就是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据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的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按照计划,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的《新校车标准》将于本月11日和12日审核,但由于执笔者仍为宇通相关人员,修改稿能否获得普遍认同并最终通过审核仍存变数。(钱江晚报1月8日) 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的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一些客车厂家那里,就变为了商机。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就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既然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那么,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来自客车厂家的课题负责人,怎么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本公司已有的技术条件套用在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既然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那么,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来自客车厂家的课题负责人,怎么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本公司已有的技术条件套用在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据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的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按照计划,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的《新校车标准》将于本月11日和12日审核,但由于执笔者仍为宇通相关人员,修改稿能否获得普遍认同并最终通过审核仍存变数。(钱江晚报1月8日) 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的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一些客车厂家那里,就变为了商机。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就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既然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那么,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来自客车厂家的课题负责人,怎么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本公司已有的技术条件套用在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

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会不会利用制订标准的权力,设置技术门槛,把竞争对手排除呢? 这正是其他客车厂家不满之处。但这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之一是,从国内客车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生产厂家将被排除在外。依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校车标准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再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这将广大学生们的利益置于何处,又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置于何地? 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按照目前这种操作,校车标准的制订,已经让人嗅到商战的气味。这是值得警惕的走向。毋庸置疑,解决中小学校车安全问题,会给客车制造商,带来大笔订单,保守估计也是五六百亿。但如果客车厂商想从中牟利,就打错了算盘。作为政府主导的校车项目,要尽量控制成本,以便能给中小学提供更多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而其中,控制成本的最好办法是,减免相关客车厂家的税收,以及客车厂家让利。生产校车,客车厂家可以赚钱,但也是薄利,不然,公益性的校车安全工程,就被商业利益绑架了。

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避免校车标准被商业利益左右,标准制订应该由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综合各方意见制订。这种导向很重要,否则,解决校车问题,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据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的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按照计划,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的《新校车标准》将于本月11日和12日审核,但由于执笔者仍为宇通相关人员,修改稿能否获得普遍认同并最终通过审核仍存变数。(钱江晚报1月8日) 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的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一些客车厂家那里,就变为了商机。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就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既然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那么,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来自客车厂家的课题负责人,怎么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本公司已有的技术条件套用在

其次,独立的第三方在制订校车标准时,还要广泛听取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浙江德清在制订校车标准时,就深入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并对孩子们测量了身高,在此基础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上,向客车厂家提出订制标准。包括,校车车门的台阶高度、校车座位的间距、每个座位配置安全带、不设置货物架(担心货物掉下砸伤孩子)等等。毕竟,最终坐校车的是学生,脱离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构思校车标准,就可能是拍脑袋的标准,以及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设置的标准。 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去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下统称“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据媒体报道,“新校车标准”在客车行业引起普遍争议,一些主流的客车厂家认为,“新校车标准由宇通相关人员执笔,以主要做中大客车的‘宇通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将中小型的客车企业全部排除在外。”加上“新校车标准”完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很可能最终导致有了标准而校车问题仍无法解决。按照计划,征求各方意见后修改的《新校车标准》将于本月11日和12日审核,但由于执笔者仍为宇通相关人员,修改稿能否获得普遍认同并最终通过审核仍存变数。(钱江晚报1月8日) 制订新校车标准,听取客车厂家的意见,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具体技术和成本问题。但是,如果仅听客车厂家的意见,或者就由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执笔人,校车标准的制订,就极有可能演变为商业利益之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在一些客车厂家那里,就变为了商机。 制订校车标准,首先,不适合由某家客车厂家的代表,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据报道,来自宇通的周慧慈就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既然将校车标准作为一项课题研究,那么,研究的生命力在于其独立性。来自客车厂家的课题负责人,怎么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本公司已有的技术条件套用在从校车的标准制订之争,我们应该看到更长远的未来,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确定解决校车配备问题的经费保障机制之后,如何让这笔经费用到实处,不是被瓜分,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在校车标准制订后,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公开的校车制造招标,不能让校车生产垄断,也不能所有客车厂家都分一杯羹。否则,校车生产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几百亿的校车经费,有相当部分成了客车厂家的利润,或者被挪用、侵占,那将是解决校车问题的丑闻。

作者  | 2012-1-9 7:14:00 | 阅读(446) |评论(0) | 阅读全文>>

大学与大学生的迷茫和焦虑

2012-1-8 8:44:00 阅读972 评论4 82012/01 Jan8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是江西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这名同学在信中坦承地诉说了他目前的迷茫和焦虑:他曾经是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但忙忙碌碌之后又觉得失去了自我;他不愿意被动地为了就业去加入考证大军,但又常常担心将来找不到工作;他想按自己的意愿简单生活,可又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找不到奋斗目标。(中国青年报1月7日) 这名学生所描述的状态,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一种说法是,在大学中,有两类人过得比较充实,一是准备考研、出国的人,二是参加各种考证的人,其余的则过得十分迷茫。而其实,就连接连不断考证的学生,也很迷茫,不考证,担心未来就业吃亏;考这些证,究竟有什么用?难道考研、考证就是大学的全部吗? 出现这种状态,有学生本身的原因,即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不够。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学的教育教学,让学生没有踏实感,让学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与此同时,也没有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引导。 我曾与很多在国内有大学教育经历的留学生交流,他们谈到国内大学教育的问题时,都认为国内的老师要求不严,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很少,自己感觉处于“被放羊”的状态。在这种大学环境中,确实需要学生高度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否则,就极有可能陷入迷茫。 在国外大学,也需要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划,但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要求,大多让学生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时,学生也感受到大学的充实与自身能力的提高。比如,一门课程,国内老师普遍采取的还是与高中一样的方式——满堂灌,老师讲、学生听,到了期末考试,考出及格的分数即可;而在国外大学,通常老师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就告诉这门课的要求,包括要每节课事先要求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要撰写两到三篇课程论文,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是江西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这名同学在信中坦承地诉说了他目前的迷茫和焦虑:他曾经是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但忙忙碌碌之后又觉得失去了自我;他不愿意被动地为了就业去加入考证大军,但又常常担心将来找不到工作;他想按自己的意愿简单生活,可又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找不到奋斗目标。(中国青年报1寥寥。在大多数高校,所谓的职业规划教育,就是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讲座,宣讲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随着一些地方大搞大学城建设,大学被搬置郊区,每天下午,下课的老师们坐校车回到市区,留下的就是年轻的辅导员和大学生们。寄宿制大学让大学生深刻感受校园文化、大学精神的传统,由此消失。至于中学进行职业教育,更被一些学校和老师觉得搞笑:中学生有选择课程的空间吗?我们的中学生都被要求学习差不多的课程,都被纳入一个模式进行选拔和评价,上什么规划课呢? 在这种教育环境中,学生不迷茫才怪。现在,大学生向媒体“求救”,接下来各路人也会给他支招,但不管大家提出怎样的意见,对于这名大学生来说,都只是参考。走出现在的迷茫状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什么,还得靠学生结合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进行思考。而要让更多类似的学生走出迷茫,还在于我国大学要真正重视人才培养,实行对学生严格的学业要求,同时完善对学生的教育服务。 7日)

寥寥。在大多数高校,所谓的职业规划教育,就是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讲座,宣讲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随着一些地方大搞大学城建设,大学被搬置郊区,每天下午,下课的老师们坐校车回到市区,留下的就是年轻的辅导员和大学生们。寄宿制大学让大学生深刻感受校园文化、大学精神的传统,由此消失。至于中学进行职业教育,更被一些学校和老师觉得搞笑:中学生有选择课程的空间吗?我们的中学生都被要求学习差不多的课程,都被纳入一个模式进行选拔和评价,上什么规划课呢? 在这种教育环境中,学生不迷茫才怪。现在,大学生向媒体“求救”,接下来各路人也会给他支招,但不管大家提出怎样的意见,对于这名大学生来说,都只是参考。走出现在的迷茫状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什么,还得靠学生结合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进行思考。而要让更多类似的学生走出迷茫,还在于我国大学要真正重视人才培养,实行对学生严格的学业要求,同时完善对学生的教育服务。

这名学生所描述的状态,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一种说法是,在大学中,有两类人过得比较充实,一是准备考研、出国的人,二是参加各种考证的人,其余的则过得十分迷茫。而其实,就连接连不断考证的学生,也很迷茫,不考证,担心未来就业吃亏;考这些证,究竟有什么用?难道考研、考证就是大学的全部吗?

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

出现这种状态,有学生本身的原因,即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不够。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学的教育教学,让学生没有踏实感,让学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与此同时,也没有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引导。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是江西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这名同学在信中坦承地诉说了他目前的迷茫和焦虑:他曾经是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但忙忙碌碌之后又觉得失去了自我;他不愿意被动地为了就业去加入考证大军,但又常常担心将来找不到工作;他想按自己的意愿简单生活,可又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找不到奋斗目标。(中国青年报1月7日) 这名学生所描述的状态,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一种说法是,在大学中,有两类人过得比较充实,一是准备考研、出国的人,二是参加各种考证的人,其余的则过得十分迷茫。而其实,就连接连不断考证的学生,也很迷茫,不考证,担心未来就业吃亏;考这些证,究竟有什么用?难道考研、考证就是大学的全部吗? 出现这种状态,有学生本身的原因,即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不够。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学的教育教学,让学生没有踏实感,让学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与此同时,也没有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引导。 我曾与很多在国内有大学教育经历的留学生交流,他们谈到国内大学教育的问题时,都认为国内的老师要求不严,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很少,自己感觉处于“被放羊”的状态。在这种大学环境中,确实需要学生高度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否则,就极有可能陷入迷茫。 在国外大学,也需要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划,但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要求,大多让学生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时,学生也感受到大学的充实与自身能力的提高。比如,一门课程,国内老师普遍采取的还是与高中一样的方式——满堂灌,老师讲、学生听,到了期末考试,考出及格的分数即可;而在国外大学,通常老师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就告诉这门课的要求,包括要每节课事先要求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要撰写两到三篇课程论文,


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

我曾与很多在国内有大学教育经历的留学生交流,他们谈到国内大学教育的问题时,都认为国内的老师要求不严,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很少,自己感觉处于“被放羊”的状态。在这种大学环境中,确实需要学生高度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否则,就极有可能陷入迷茫。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是江西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这名同学在信中坦承地诉说了他目前的迷茫和焦虑:他曾经是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但忙忙碌碌之后又觉得失去了自我;他不愿意被动地为了就业去加入考证大军,但又常常担心将来找不到工作;他想按自己的意愿简单生活,可又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找不到奋斗目标。(中国青年报1月7日) 这名学生所描述的状态,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一种说法是,在大学中,有两类人过得比较充实,一是准备考研、出国的人,二是参加各种考证的人,其余的则过得十分迷茫。而其实,就连接连不断考证的学生,也很迷茫,不考证,担心未来就业吃亏;考这些证,究竟有什么用?难道考研、考证就是大学的全部吗? 出现这种状态,有学生本身的原因,即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不够。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学的教育教学,让学生没有踏实感,让学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与此同时,也没有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引导。 我曾与很多在国内有大学教育经历的留学生交流,他们谈到国内大学教育的问题时,都认为国内的老师要求不严,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很少,自己感觉处于“被放羊”的状态。在这种大学环境中,确实需要学生高度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否则,就极有可能陷入迷茫。 在国外大学,也需要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划,但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要求,大多让学生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时,学生也感受到大学的充实与自身能力的提高。比如,一门课程,国内老师普遍采取的还是与高中一样的方式——满堂灌,老师讲、学生听,到了期末考试,考出及格的分数即可;而在国外大学,通常老师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就告诉这门课的要求,包括要每节课事先要求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要撰写两到三篇课程论文,

在国外大学,也需要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划,但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要求,大多让学生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时,学生也感受到大学的充实与自身能力的提高。比如,一门课程,国内老师普遍采取的还是与高中一样的方式——满堂灌,老师讲、学生听,到了期末考试,考出及格的分数即可;而在国外大学,通常老师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就告诉这门课的要求,包括要每节课事先要求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要撰写两到三篇课程论文,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寥寥。在大多数高校,所谓的职业规划教育,就是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讲座,宣讲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随着一些地方大搞大学城建设,大学被搬置郊区,每天下午,下课的老师们坐校车回到市区,留下的就是年轻的辅导员和大学生们。寄宿制大学让大学生深刻感受校园文化、大学精神的传统,由此消失。至于中学进行职业教育,更被一些学校和老师觉得搞笑:中学生有选择课程的空间吗?我们的中学生都被要求学习差不多的课程,都被纳入一个模式进行选拔和评价,上什么规划课呢? 在这种教育环境中,学生不迷茫才怪。现在,大学生向媒体“求救”,接下来各路人也会给他支招,但不管大家提出怎样的意见,对于这名大学生来说,都只是参考。走出现在的迷茫状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什么,还得靠学生结合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进行思考。而要让更多类似的学生走出迷茫,还在于我国大学要真正重视人才培养,实行对学生严格的学业要求,同时完善对学生的教育服务。


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是江西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这名同学在信中坦承地诉说了他目前的迷茫和焦虑:他曾经是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但忙忙碌碌之后又觉得失去了自我;他不愿意被动地为了就业去加入考证大军,但又常常担心将来找不到工作;他想按自己的意愿简单生活,可又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找不到奋斗目标。(中国青年报1月7日) 这名学生所描述的状态,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一种说法是,在大学中,有两类人过得比较充实,一是准备考研、出国的人,二是参加各种考证的人,其余的则过得十分迷茫。而其实,就连接连不断考证的学生,也很迷茫,不考证,担心未来就业吃亏;考这些证,究竟有什么用?难道考研、考证就是大学的全部吗? 出现这种状态,有学生本身的原因,即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不够。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学的教育教学,让学生没有踏实感,让学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与此同时,也没有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引导。 我曾与很多在国内有大学教育经历的留学生交流,他们谈到国内大学教育的问题时,都认为国内的老师要求不严,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很少,自己感觉处于“被放羊”的状态。在这种大学环境中,确实需要学生高度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否则,就极有可能陷入迷茫。 在国外大学,也需要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划,但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要求,大多让学生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时,学生也感受到大学的充实与自身能力的提高。比如,一门课程,国内老师普遍采取的还是与高中一样的方式——满堂灌,老师讲、学生听,到了期末考试,考出及格的分数即可;而在国外大学,通常老师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就告诉这门课的要求,包括要每节课事先要求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要撰写两到三篇课程论文,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寥寥。在大多数高校,所谓的职业规划教育,就是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讲座,宣讲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随着一些地方大搞大学城建设,大学被搬置郊区,每天下午,下课的老师们坐校车回到市区,留下的就是年轻的辅导员和大学生们。寄宿制大学让大学生深刻感受校园文化、大学精神的传统,由此消失。至于中学进行职业教育,更被一些学校和老师觉得搞笑:中学生有选择课程的空间吗?我们的中学生都被要求学习差不多的课程,都被纳入一个模式进行选拔和评价,上什么规划课呢?

每次论文作业递交的时间(晚一天就要降一个等级),按照这样的要求,学生们通过一门课,得读10多本参考书,得参加若干讨论会,得像模像样撰写几篇论文。如此一来,除非学生自己不想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可以不理会老师的要求,要想顺利通过课程、拿到学位,必须十分投入地学习,大学图书馆经常有学生读书到深夜,甚至干通宵。 不少人感叹,国内大学生的定位模糊,其实,就连大学的定位也模糊,是从事精英教育,还是进行职业教育?是培养学术性人才,还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学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下也很迷茫。本来,像985、211院校,应该关注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可是,这些院校在就业率的压力之下,也围绕就业率做教育教学的文章,所有高校的办学由此大同小异,都变为职业培训所。这种办学定位的模糊,势必给大学生的求学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惑。 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从小学起,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确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如何制订实现理想的方案,以及落实这一方案。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以及家庭环境,进行个性化的职业规划,确定自己想进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并根据这样的目标,选择中学要学的课程及课程难度。到了大学,不少大学从本科就推行导师制,一名导师带几名(或十几名)本科学生,导师们经常与学生们一起交流人生。而且,大学教育还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环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是有自由转学制度,一个学生如果不满意、不适应一校的教育,可以申请转学到另一校。不然,明知不合适,却一直凑合,也会痛苦和迷茫。 与之相比,我国不少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虽然教育部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职业指导,可是,开设必修课,投入人力物力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的学校


寥寥。在大多数高校,所谓的职业规划教育,就是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讲座,宣讲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随着一些地方大搞大学城建设,大学被搬置郊区,每天下午,下课的老师们坐校车回到市区,留下的就是年轻的辅导员和大学生们。寄宿制大学让大学生深刻感受校园文化、大学精神的传统,由此消失。至于中学进行职业教育,更被一些学校和老师觉得搞笑:中学生有选择课程的空间吗?我们的中学生都被要求学习差不多的课程,都被纳入一个模式进行选拔和评价,上什么规划课呢? 在这种教育环境中,学生不迷茫才怪。现在,大学生向媒体“求救”,接下来各路人也会给他支招,但不管大家提出怎样的意见,对于这名大学生来说,都只是参考。走出现在的迷茫状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什么,还得靠学生结合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进行思考。而要让更多类似的学生走出迷茫,还在于我国大学要真正重视人才培养,实行对学生严格的学业要求,同时完善对学生的教育服务。

在这种教育环境中,学生不迷茫才怪。现在,大学生向媒体“求救”,接下来各路人也会给他支招,但不管大家提出怎样的意见,对于这名大学生来说,都只是参考。走出现在的迷茫状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什么,还得靠学生结合自己的个性、兴趣、能力进行思考。而要让更多类似的学生走出迷茫,还在于我国大学要真正重视人才培养,实行对学生严格的学业要求,同时完善对学生的教育服务。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近日收到的一封读者来信,写信的是江西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这名同学在信中坦承地诉说了他目前的迷茫和焦虑:他曾经是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但忙忙碌碌之后又觉得失去了自我;他不愿意被动地为了就业去加入考证大军,但又常常担心将来找不到工作;他想按自己的意愿简单生活,可又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找不到奋斗目标。(中国青年报1月7日) 这名学生所描述的状态,在大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一种说法是,在大学中,有两类人过得比较充实,一是准备考研、出国的人,二是参加各种考证的人,其余的则过得十分迷茫。而其实,就连接连不断考证的学生,也很迷茫,不考证,担心未来就业吃亏;考这些证,究竟有什么用?难道考研、考证就是大学的全部吗? 出现这种状态,有学生本身的原因,即对自己的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不够。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学的教育教学,让学生没有踏实感,让学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与此同时,也没有有关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引导。 我曾与很多在国内有大学教育经历的留学生交流,他们谈到国内大学教育的问题时,都认为国内的老师要求不严,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老师与学生的交流很少,自己感觉处于“被放羊”的状态。在这种大学环境中,确实需要学生高度的自我管理、自我规划能力,否则,就极有可能陷入迷茫。 在国外大学,也需要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规划,但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要求,大多让学生有繁重的学习任务,而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时,学生也感受到大学的充实与自身能力的提高。比如,一门课程,国内老师普遍采取的还是与高中一样的方式——满堂灌,老师讲、学生听,到了期末考试,考出及格的分数即可;而在国外大学,通常老师会在新学期开学时,就告诉这门课的要求,包括要每节课事先要求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要撰写两到三篇课程论文, 

作者  | 2012-1-8 8:44:00 | 阅读(972) |评论(4) | 阅读全文>>

让悲剧不再发生

2012-1-6 8:55:00 阅读724 评论1 62012/01 Jan6

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可是我国乡村学校的现实是,在过去10多年时间中,被撤并掉40多万所,该撤并的已经撤并得差不多了。现在的校车问题,有相当部分就是因撤并所导致。 重视孩子的生命安全,减少孩子非正常死亡,不需要花架子,也不需要空谈道理。近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教师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租车让孩子上下学情况,也要求学校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诉他们要有安全意识,不要坐“黑校车”上下学,貌似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极为单薄,不把孩子的生命安全当一回事。试问,如果有安全、低廉的校车,家长们会租不合格、有安全隐患的车接送孩子吗?现在就是劝阻了家长租车,如果没有安全的校车跟上,其结果无非有三:孩子每天走10几里地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同样严重;家庭和孩子都忍受不了长距离上学的折磨,干脆放弃读书(事实上,这在一些地方已经发生了);重新租车接送孩子。 真正能反映政府的重视程度的,只有一个指标,这就是,是不是把校车配备纳入财政预算。在笔者看来,对于我国校车问题突出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发达地区、大城市的乡村、郊区,应该建立起中央财政、省财政分摊解决校车配备资金的机制。唯有如此,这些地区的学校才能有安全的校车,才能在安全的校车基础上,谈校车的特殊录取、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造成孩子非正常死亡的,还有一大原因是,乡村留守儿童缺乏照料。对此,空谈的声音,也多于实际的行动,有关

 2012年未成年孩子非正常死亡,能否大幅减少,取决于校车安全是否得以保障,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能否有更好的条件把子女带在身边。在笔者看来,新年即将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如果不能明确校车投入责任,教育部门不制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当地升学的政策并落实,儿童非正常死亡不但不会减少,还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年复一年成为国人心头之痛。

组织呼吁在城市务工的父母们把孩子带在身边。如果父母能有条件把孩子带在身边,他们会不带吗?现实是,他们就是有条件,政策也不允许带,我国的中高考制度,要求按户籍报名、分省按计划录取,一些家长是不忍心让孩子回到户籍地求学,可他们不回去,今后升学怎么办?我国政府提出要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当地升学问题,可方案迟迟不出台。或许,在社会舆论呼吁下,针对这一问题的方案,也会制订,但按照现在的逻辑,很有可能的结局是,方案并不涉及关键问题。 我们期待《校车安全条例》能在听取意见后,走务实的路线,对政府的投入责任加以明晰,也期待政府部门能从保障每个孩子平等的合法权益出发,动真格推进教育公平,不然,2012年,那些令人心痛的事件,还会再次上演。

 

不出意外,《校车安全条例》将会在2012年年初顺利出台。这是一部“迟到”的“高效率”的法规。说其“迟到”,是我国确实需要一部《校车安全条例》,过去多年来,几乎每次发生校车惨剧之后,都有专业人士建言、舆论呼吁,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一直没有回应。校车的资金、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缺乏法律保障。

 

说其“高效率”,是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责成有关部门迅速起草校车安全条例后,国务院法制办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拿出草案并公开征集意见。这前后的态度变化,显示政府对解决校车问题的重要性认识的转变,然而,能不能高效率地解决我国校车安全问题,却很难说。

 

就这部法规的具体规章分析,“应景”的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法规明确给予校车特殊路权,可是在不少农村地区,根本就没有所谓公交车道,让校车享有公交车一样的权利,不是纸上谈兵吗?法规也指明解决农村校车问题的方向,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居住的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可是我国乡村学校的现实是,在过去10多年时间中,被撤并掉40多万所,该撤并的已经撤并得差不多了。现在的校车问题,有相当部分就是因撤并所导致。

 

重视孩子的生命安全,减少孩子非正常死亡,不需要花架子,也不需要空谈道理。近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教师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租车让孩子上下学情况,也要求学校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诉他们要有安全意识,不要坐“黑校车”上下学,貌似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极为单薄,不把孩子的生命安全当一回事。试问,如果有安全、低廉的校车,家长们会租不合格、有安全隐患的车接送孩子吗?现在就是劝阻了家长租车,如果没有安全的校车跟上,其结果无非有三:孩子每天走10几里地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同样严重;家庭和孩子都忍受不了长距离上学的折磨,干脆放弃读书(事实上,这在一些地方已经发生了);重新租车接送孩子。

 

制学校入学,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可是我国乡村学校的现实是,在过去10多年时间中,被撤并掉40多万所,该撤并的已经撤并得差不多了。现在的校车问题,有相当部分就是因撤并所导致。 重视孩子的生命安全,减少孩子非正常死亡,不需要花架子,也不需要空谈道理。近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教师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租车让孩子上下学情况,也要求学校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诉他们要有安全意识,不要坐“黑校车”上下学,貌似家长们的安全意识极为单薄,不把孩子的生命安全当一回事。试问,如果有安全、低廉的校车,家长们会租不合格、有安全隐患的车接送孩子吗?现在就是劝阻了家长租车,如果没有安全的校车跟上,其结果无非有三:孩子每天走10几里地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同样严重;家庭和孩子都忍受不了长距离上学的折磨,干脆放弃读书(事实上,这在一些地方已经发生了);重新租车接送孩子。 真正能反映政府的重视程度的,只有一个指标,这就是,是不是把校车配备纳入财政预算。在笔者看来,对于我国校车问题突出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发达地区、大城市的乡村、郊区,应该建立起中央财政、省财政分摊解决校车配备资金的机制。唯有如此,这些地区的学校才能有安全的校车,才能在安全的校车基础上,谈校车的特殊录取、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造成孩子非正常死亡的,还有一大原因是,乡村留守儿童缺乏照料。对此,空谈的声音,也多于实际的行动,有关

真正能反映政府的重视程度的,只有一个指标,这就是,是不是把校车配备纳入财政预算。在笔者看来,对于我国校车问题突出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发达地区、大城市的乡村、郊区,应该建立起中央财政、省财政分摊解决校车配备资金的机制。唯有如此,这些地区的学校才能有安全的校车,才能在安全的校车基础上,谈校车的特殊录取、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造成孩子非正常死亡的,还有一大原因是,乡村留守儿童缺乏照料。对此,空谈的声音,也多于实际的行动,有关组织呼吁在城市务工的父母们把孩子带在身边。如果父母能有条件把孩子带在身边,他们会不带吗?现实是,他们就是有条件,政策也不允许带,我国的中高考制度,要求按户籍报名、分省按计划录取,一些家长是不忍心让孩子回到户籍地求学,可他们不回去,今后升学怎么办?我国政府提出要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当地升学问题,可方案迟迟不出台。或许,在社会舆论呼吁下,针对这一问题的方案,也会制订,但按照现在的逻辑,很有可能的结局是,方案并不涉及关键问题。

 

我们期待《校车安全条例》能在听取意见后,走务实的路线,对政府的投入责任加以明晰,也期待政府部门能从保障每个孩子平等的合法权益出发,动真格推进教育公平,不然,2012年,那些令人心痛的事件,还会再次上演。

作者  | 2012-1-6 8:55:00 | 阅读(724) |评论(1) | 阅读全文>>

查看所有日志>>

 
 
 
 
 
 
 
 

上海市 黄浦区

 发消息  写留言

 
高等教育问题研究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博客等级加载中...
今日访问加载中...
总访问量加载中...
最后登录加载中...
 
 
 
 
 
 
 
心情随笔列表加载中...
 
 
 
 
 
 
 
博友列表加载中...
 
 
 
 
 

发现好博客

 
 
列表加载中...
 
 
 
 
 
 
 
列表加载中...
 
 
 
 
 
 我要留言
 
 
 
留言列表加载中...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2

   
创建博客 登录  
 关注